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印发
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0%
日前,国务院正式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了未来三年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同时,《行动计划》特别明确,到2020年,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对此,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纳入重点区域范围,《行动计划》提出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等重要举措。
多举措确保空气质量改善
在圆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我国整体空气质量改善明显,但是一些重点区域的空气质量形势仍不乐观。未来三年如何打赢蓝天保卫战备受社会关注。
《行动计划》提出,经过三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具体指标包括: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相比以前,《行动计划》在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交通调整以及重点行动方面都更有针对性,下阶段关键是看各地如何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同时,《行动计划》中对重点区域进行了一定调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纳入重点区域范围。
其中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对此,《行动计划》中提出了9方面举措36项具体措施,涉及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