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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险企偿付能力告急忙增资 国资外资股东成座上宾

刘敬元 邓雄鹰 潘玉蓉证券时报

  今年实施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正对保险公司增资、扩股活动产生实质影响。

  今年以来,一些保险公司受投资收益减少等因素影响,偿付能力告急,增资扩股迫在眉睫,然而,仅有8家险企的股权变更获批。保险公司股权管理新规实施后,无论是通过成立新主体还是收购老股权的方式,资本进入保险业难度都在增加。

  证券时报记者调查获悉,正在寻找新股东的险企,倾向于寻求国资、外资,或者“身份清晰”的民营企业,对股权关系不清晰的民营投资方则比较排斥。

  多家保险公司

  忙增资扩股

  近期,保险公司披露了二季末偿付能力报告,证券时报记者据此统计发现,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看,仅寿险公司就有8家出现偿付能力告急情况。这些公司的偿付能力,有的已经低于监管要求,有的处于红线边缘,急需补充资本。

  这8家公司具体情况是,中法人寿、新光海航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两项充足率指标均为负数;吉祥人寿综合偿付能力不足——为82.73%,低于100%的最低要求;天安人寿、百年人寿、珠江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逼近100%的红线;前海人寿核心偿付能力为65%、富德生命人寿综合偿付能力为114%,也相对较低。

  偿付能力对保险公司业务发展影响颇大,上述8家偿付能力告急的寿险公司中,1月~7月保费实现增长的仅有百年人寿、富德生命人寿、前海人寿3家。

  一家保险公司人士表示,其所在公司今年保费下滑,除了监管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的原因外,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公司主动压缩所致。因为公司偿付能力吃紧情况会随着业务的增长而加剧,因此公司现在一方面控制业务开展节奏,另一方面在也积极推进增加资本事宜。

  “增资不到位,业务节奏也需要控制。”他表示,管理层当下不太担心现金流,主要焦虑的是偿付能力,目前公司只能按照偿付能力底线标准来推进业务。

  除了偿付能力告急的保险公司,还有一些需要清退违规股东股权的险企也需要引入新股东。

  2017年12月以来,共有5家保险公司的14家股东被银保监会要求撤销增资许可或被要求转让所持险企股份,但目前仅有利安人寿的减资方案和华海财险的引入新股东方案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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