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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两医院重回“公立序列” 公立医院产权改革模式待考

朱萍21世纪经济报道

  10月11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分别与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二中医院签署产权转让协议,这标志着这两家医院正式回归公立医院序列,恢复公益属性。去年9月、12月,洛阳市中心医院、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先后恢复公益属性,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铁路医院)恢复公益属性的相关工作也于近日启动。

  10月12日,一位熟悉洛阳医疗市场的业内人士张阳(化名)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政府需要有公立医院来“保基本”。

  张阳指出,洛阳市政府收回公立医院的做法,虽然目的是“保基本”,但价格评估、回购方式、医院持股员工利益保障上,缺乏透明度、体系化、不够遵守市场规则,公立医院改革,应对产权领域的改革慎重。

  此前,同样是公立医院市场化改革先锋的宿迁也重建公立医院,有业界评论说,公立医院市场化改革的1.0 版本似乎走到了尽头。10月12日,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咨询师王宏志指出,之所以出现大批回归“公立”的现象,主要是因为公立医院改制并未改变医院的非营利性质,但又不享受公立医院的待遇,也得不到国家给予的各种补偿,而医院是需要持续不断投入的。

  重回“公立”

  资料显示,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10年,现开放床位650张,系三级综合医院。该院担负着洛阳市东部城区及周边县区的紧急救援、医疗保健等任务。洛阳市第二中医院始建于1978年,系三级甲等中医院。该院目前开放床位600张,设置业务科室和临床科室39个,开设病区13个。

  据了解,恢复公益属性后,这两家医院后续工作将于11月底前完成,届时市民到这两家医院就诊,将享受到更多公立医院相关政策带来的优惠,如药品零差率等。

  上述两家医院此前的改制是源于2010年2月发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国家在各省区市确定的试点城市中,选择上海、芜湖、镇江、昆明、洛阳等16个城市加强联系指导,赋予探索形成公立医院改革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的重任。

  2010年,洛阳市被确定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后,洛阳市中心医院、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等14家市属公立医院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由政府办公立医院改为民办非营利性医院。

  去年9月、12月,洛阳市中心医院、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先后恢复公益属性,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铁路医院)恢复公益属性的相关工作也于近日启动。

  2000年开始对公立医院进行一场 “卖光式”的改革的江苏宿迁,至2012年,宿迁市、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全部社会化、民营化,成为全国唯一没有公立医院的地区。但宿迁于2013年2月开工建设公立医院, 2016年7月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正式开业。

  之所以诸多医院再改回公立医院或重建公立医院,包括王宏志、张阳在内的业内人士都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医疗具有公益属性,公立医院需要“保基本”。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也明确提出“要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们都要毫不动摇把公益性写在医疗卫生事业的旗帜上,不能走全盘市场化、商业化的路子”。

  “一个城市的公立医院不能一卖了之。这一波多家医院‘私改公’,是因为现在洛阳没有公立医院来承担政府的公共卫生职能,所以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来完成‘保基本’的职能。这次收回的医院有中医院,也是符合一个城市必须有公立的中医院的规定。”张阳指出。

  “就医院本身而言,在改制后,变成民营医院,不能再享受公立医院的补贴,在各种科研项目、职称评定等方面也受到限制。”王宏志认为医改相关政策是不协调的,在鼓励社会办医的同时又设置有一定的政策限制。

  据了解,洛阳市中心医院妇产科2010年以公立医院身份申请并获得500万“重点专科项目”科研经费。2011年改制后,其他科室在申请该项目时,上级部门告知:该项目主要针对公立医院,转制后只能以民营医院身份参评。

  而洛阳市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以编制床位费名义划拨。2011年6月16日,洛阳市对医院改制后床位补贴加以明确,即医院改制后继续享受床位补贴,前三年不减少原财政供给,第四年供给原财政拨款额的50%,第五年供给原财政拨款额的30%,第六年取消财政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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