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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台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推广面积超三亿平方米

刘兵经济参考报

  “屋里温暖如春,屋外蓝天白云。”为使更多天山南北各族群众提高冬季生活质量,近日新疆出台了未来三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到2021年新疆超过1/3的取暖建筑面积将采用清洁取暖,面积将达3.26亿平方米。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近日新疆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等12个厅局联合印发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方案提出,到2021年新疆总取暖建筑面积需求预计将达9.07亿平方米,比2017年新增约2.27亿平方米,供暖需求较大。新疆将积极推广燃气供暖、电供暖、气电混合供暖等清洁取暖方式,新建及改造热网1050公里,到2021年清洁取暖面积将达3.26亿平方米。

  当前,新疆主要有热电联产、集中燃煤锅炉、散烧燃煤、燃气锅炉、电供暖等多种供暖方式,随着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西气东输二、三线的建设,新疆城市燃气普及率已达到97.5%,此外新疆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强,具备推广清洁取暖的基础条件。

  2016年以来,新疆乌鲁木齐、阿勒泰等地通过试点电供暖、气电混合供暖等清洁取暖方式,使当地居民在冬季告别了燃煤取暖,截至目前,新疆已推广电采暖近千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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