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特定绿色建筑商品住宅不受济南市限购政策约束

张玉洁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玉洁)3月15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在相关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关于促进济南绿色建设国际产业园发展十条政策》(后简称为《十条政策》)与《绿色建设产业招商需求清单》。先行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十条政策》是济南市范围内首个专门针对绿色建设产业的招商政策,覆盖的是落户先行区的绿色产业和人才,涵盖财税、科技研发、人才、金融、项目开发等十方面的政策支持内容,有效期截至2021年3月14日。其中,在先行区直管区购买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商品住宅,可不受济南市限购政策约束。

  《十条政策》中包含相关建筑和房地产行业内容。其中规定,对符合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住宅项目,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且施工进度达到主体施工正负零时,可提前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监管资金即征即返。对以出让方式供地的符合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的绿色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用地(包含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可按起始价的50%确定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的20%缴纳定金;其他用地原则上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并支付相应利息。

  此外,在先行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商品住宅的,不受济南市限购政策约束。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