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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两名注会遭警示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郭新志)因在ST天成(600112)年报审计项目中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两名注会张乾明、周志遭警示。贵州证监局1月5日披露的警示函显示,该局对中审华会计所执业的ST天成2017年-2019年年报审计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执业方存在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并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前后任会计师沟通程序不到位等违规行为。

  具体来看,上述执业方在对天成控股2018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已发现其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但未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对天成控股固定资产、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存在的异常情形,未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未能识别天成控股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合计1.47亿元。

  在函证程序上,中审华及两名注会在天成控股2018年末3083.51万元银行存款余额函证未回函的情况,未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未能发现该笔银行存款已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担保。此外,执业方未对天成控股2018年末应收惠水县雨田博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500万元进行函证,未能识别该笔其他应收款构成资金占用。

  此外,中审华首次承接天成控股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时,在向前任注册会计师发出《沟通函》未取得回函情况下,未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未充分考虑是否接受委托及相关影响。

  贵州证监局认定,中审华会计所及两名注会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该局决定对中审华会计所及注册会计师张乾明、周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中审华会计所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执业水平,确保执业质量。

  ST天成主营业务包括电气设备制造、矿产资源开发业务。因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以及未履行审批程序提供担保等违规情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自2020年7月8日起对ST天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琦等相关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24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中注协披露的数据显示,2017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中审华会计所共受到1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2019年,该所本身业务收入7.45亿元,位列全国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第19名,注册会计师数量为735人,拥有18家分所。2019年,该所共审计了34家上市公司年报,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0.32亿元,其客户主要分布在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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