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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后深圳拟再推房改:人才住房打六折

董青枝每日经济新闻

  昨日(6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住房新政征求意见稿,对现有深圳住房制度进行较大幅度调整。这份名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文件提出,未来深圳住房拟分为市场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四类,市场商品住房占住房供应的40%左右,后三类享受政策支持的各占20%左右,到2035年分阶段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

  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是深圳住房制度改革历史上最重要的文件,是精准落实中央“房住不炒”战略的落地性文件,是将深刻影响深圳未来多年住房供需关系体系的长期指导性文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份文件代表了大湾区未来房地产发展的政策导向,即在基本尊重过去房地产发展的基础上,以“房住不炒”和“住有所居”的民生价值为导向,实施住房制度的革命性变革,引导房地产进而影响国民经济向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有媒体称,这是继1998年房改之后,深圳住房体制迎来“二次革命”。也有专家提出,最近杭州等城市出现“万人摇号”买房现象,目前部分城市实行的限价、限购、限售等中短期调控政策的问题正在逐渐暴露,希望深圳此次拟推出的远到2035年的房改规划,能够形成长效机制,供其他城市借鉴。

  支持金融机构按规筹建

  近年来,随着深圳市人口持续净流入,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较快,住房供需不平衡、结构不合理、保障不充分等问题日益突出。按照住房新政,到2035年深圳将分阶段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市场商品住房占住房供应量的40%左右。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投资部主任刘澄表示,深圳市近年来产业升级加快、人均收入较高,住房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在住房供给侧改革方向下,深圳这份住房新政特别明确了供给主体、供给渠道、实施方式和资金保障等,系统性优化完善深圳市住房市场结构,符合多类人群需求特点,为特大型城市房地产市场深化改革提供了实践路径。

  记者注意到,为了实现大规模筹建目标,这份住房新政提出了“八大供给主体、六类保障渠道、三类(四种)住房、三类补贴”的总体设计。除充分调动原有的市场力量和政府力量外,新政提出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原村民,通过“城中村”综合整治和改造,提供各类符合规定的租赁住房;支持各类金融机构,采取直接投资、融资等方式,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支持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建设筹集具有公益性质的各类住房等。

  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韩世同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是非常有意义的探索和尝试,深化住房改革不仅与住房制度、供应渠道、供应结构有关,还要配合土地制度、金融制度、土地财政问题等,否则单一地调整住房结构落实起来就比较困难。不过,新政提出的保障性住房量有些大,需要考虑市场能否消化这么多房子。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住房新政还拟对住房供应结构和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而言,市场商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左右,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各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后三者租售价分别为市场价的60%、50%、30%左右(特困人员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且实行货币补贴。

  宋丁表示,这种比例关系充分体现了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就是要把民生属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现住房保障化为主,住房商品化为辅。过去二十年来,商品性住房是绝对主角,现在深圳确定这一比例,将深刻改变住房的基本格局,普通消费者的居住权利将得到有效落实,符合深圳保障性住房供应的现实需要。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认为,这个比例是比较均衡的,基本上考虑到了各个层次的租赁需求,属于“租赁大蛋糕”比较科学的切法。在货币补贴方面,深圳住房新政重新提到了租赁券的概念,类似分配机制的创新,比较务实,也利于租赁需求的分流。

  此外,深圳住房新政还提出,2018年起,在新增居住用地中,确保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同时在新出让居住用地中提高“只租不售”用地比例。对此,宋丁表示,深圳是一个土地非常匮乏的城市,新政的这一规定显然有助于改善深圳的居住条件,更多的市民可以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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