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多地出手严防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 专家称未来一二线热点城市都将是管控重点区域

刘萌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刘萌

  楼市调控继续升级,为了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深圳、天津等地相继出手。

  6月3日,天津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向社会发布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风险提示和举报投诉热线。

  6月2日,深圳市地方金融局发布公告称,为防止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近期,对辖内9家主要从事赎楼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进行集体监管约谈,并将全面排查经营用途贷款担保业务,重点自查涉及房地产“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相关业务。

  5月31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开展“过桥贷”“赎楼贷”业务的通知》提到,广东银保监局在核查银行个人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工作中,发现个别小贷公司基于银行出具的经营贷同贷书等文件向其客户发放贷款,供其客户资金周转、提前使用未来经营贷资金,但其客户将上述资金用于偿还住房按揭贷款,再利用经营贷资金偿还小贷公司贷款,实现用经营贷替换住房按揭贷款的真实目的。

  对此,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地产贷款占整体贷款的比例过高,对于金融系统风险影响非常明显,而经营性用途贷款如果流入楼市,一方面不利于推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无法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稳定,或导致部分调控手段失效。

  这些违规行为的背后,也暴露出部分银行、中介的一些问题。银保监会统信部副主任刘忠瑞在6月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一些企业和个人挪用经营贷手段多样。一些银行贷前审核不到位,贷后资金管理不足。一些中介机构协助包装贷款材料、提供过桥资金,协助借款人绕过银行审批条件。从排查的情况看可谓手段多样,花样翻新。

  今年以来,监管层就房地产市场多次调控,“经营贷”尤其是高频词。例如,3月26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旨在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预计房价涨幅较大的城市未来会普遍推进经营贷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监控。虽然很多小城市不曾出台相关的政策,但多家银行总行如今也在监控经营贷流向。在阻截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的过程中,单靠一方并不能解决问题,房产信息、资金流向,关联方如家庭成员购房信息、经营贷资金轨迹等都需要通过信息聚合来进行分析,排查问题。

  张波表示,从今年上半年针对房贷的“两条红线”出台来看,热点城市房贷发放的审核力度不断加强,在规范房贷发放流程的同时,从金融侧对市场形成有效调控将是重点,因此未来一二线热点城市都是金融侧管控的重点区域,其中重点就是查处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除了对资金监管外,严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格限定购房首付比例,尤其是二套房首付比例,严控房企融资用途等,预计都将在各地不断落实相关政策。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会同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和排查结果。对自查不力被监管查实、故意隐瞒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问责的银行、中介机构,将依法依规从严采取监管措施。对确认挪用经营贷的借款人,不仅要压缩授信额度、收回贷款,还将报送征信系统,提高挪用贷款的违规成本。”刘忠瑞说。

  (编辑 张伟 乔川川)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