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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构建监管合作框架助推债市健康发展

朱宝琛证券日报

  《公司债券业务合作备忘录》签署工作开展以来,黑龙江等8个地区成为首批试点

  自去年公司债券发行制度改革以来,上交所不断提升债券市场管理能力,着力为地方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为充分贯彻发展与监管并重的基本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监测、管理债券市场风险,在证监会的指导支持下,沪深交易所积极推动与证监局、地方政府部门签署《公司债券业务合作备忘录》的有关工作,初步构建了多方参与的公司债券监管合作框架。

  通过《备忘录》的签署,参与各方就推动债券融资、加强信息共享、强化监管执法及风险防控协作等多个方面达成共识。监管协作机制的建立,一方面有助于推动地方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加大债券市场对实体经济直接融资的贡献;另一方面也将推动交易所、证监局与地方政府构建风险联防体系,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共同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良性有序发展。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备忘录》签署工作开展以来,黑龙江、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深圳市、宁波市8个地区积极响应,成为首批试点。截至目前,已累计有28个地区已完成或正在积极推进《备忘录》的签署工作。对已签署《备忘录》的地区,上交所将优先组织和参加各类培训、宣传和创新产品推介,及时通报市场规则与要求,提供常态化的债券市场信息,在推动优质企业发债融资的同时,帮助地方政府掌握辖区企业债券融资动态情况。

  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备忘录》签署,同时不断积累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经验,依据监管合作框架,加强与证监系统及地方政府协作,在防范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基础上,共同促进区域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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