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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时间

2016年4月1日

重组方案概览

    公司拟以39亿元的价格收购天象互娱和天象互动的100%股权。其中,天象互娱总交易对价为37.5亿元,天象互动交易对价为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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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由速记稿改编,未经发言者审核,如需转载或引用请谨慎!中证网不承担引用以下文字所引发的任何后果。

    宁波富邦董事、董事会秘书魏会兵: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宁波富邦董事、董事会秘书魏会兵,很高兴为大家主持本次媒体说明会,公司也很荣幸通过这个平台和市场各方进行一次坦诚的互动。
    大家知道,宁波富邦股票是从2016年4月11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的,按照规则停牌有三个多月了。7月9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各项议案。7月25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今天我们按照《问询函》的要求,根据《上交所关于媒体说明会指引》的规定,特在上交所交易大厅召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媒体说明会。
  参加本次媒体说明会的有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证券市场红周刊等媒体代表。感谢各位的拨冗莅临,我想你们的到来将使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朋友,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整体情况,并向社会发出权威和公正的声音。

  下面,请允许我介绍出席会议的嘉宾。首先,特别感谢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徐明在百忙之中前来参加会议,欢迎您!
    接下来为大家介绍出席今天会议的媒体代表: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证券市场周刊?红周刊,财新传媒,第一财经日报,第一财经电视,澎湃新闻,上海金融报,东方财富网的记者朋友们。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
    在主席台就坐的各位嘉宾分别是: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宋汉平;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锦浩;天象公司实际控制人、总裁何云鹏,副总裁张普;天象公司投资者股东陈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项目主办人王茜、协办人汪晶;国浩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倪金丹;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项目经理张宁。欢迎你们!

  参加今天会议的各方代表还有: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董事长特别助理宋凌杰、宁波富邦总经理宋汉心等上市公司方代表;成都天象公司以及天象公司的投资者股东代表;
    另外还有各中介机构的代表。今天媒体说明会的见证律师是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费振宇、戴宁。
  再次感谢各位朋友们的到来!


 
    魏会兵:按照本次媒体说明会的部署,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由我来介绍一下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方案:


    
    宁波富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两项标的资产,其一为向何云鹏等13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成都天象互动数字娱乐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二为向何云鹏等8位交易对方支付现金购买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富邦控股等8名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8.428亿元,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发行费用及交易税费。本次交易完成后天象互娱和天象互动将成为宁波富邦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任何一项未获批准或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募集的,则本次交易两个部分均不实施。
    经交易双方协商,天象互娱的净利润承诺方为除航风投资和天歌投资外的其他股东,其对天象互娱业绩承诺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天象互娱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3.6亿元和4.32亿元。天象互动的净利润承诺方为其所有股东,其对天象互动业绩承诺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天象互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得为负。如发生亏损的,则由净利润承诺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富邦将由单一的铝材加工和销售企业转变为传统铝加工业与移动网络游戏研发、发行、运营和孵化并行的多元化上市公司,实现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并购资产所从事的移动网络游戏研发、发行、运营和孵化业务与宁波富邦原有主业铝型材加工和销售在行业周期性、资产类型、消费特征等方面存在较强差异性、互补性,上市公司单一业务周期性波动的风险将得以分散、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将得以改善,有利于构建波动风险较低且具备广阔前景的业务组合,推动公司业务的跨越式发展,实现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稳步、持续提升,保障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大幅提高,收入规模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拟注入的移动网络游戏研发、发行、运营和孵化业务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有助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高,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更好的回报股东。

 

    宁波富邦控股股东富邦控股集团董事长宋汉平:下面我将就宁波富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性、标的资产定价原则以及估值合理性等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1)宁波富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性
    宁波富邦目前主要从事工业铝板带材和铝型材生产、加工和销售以及铝铸棒贸易、仓储服务,属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行业,目前行业整体呈下滑趋势。
    上市公司的主营产品受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和下游企业出口订单市场的影响较大,近几年,总体经济增速放缓,原材料铝锭价格持续下跌导致铝加工产品产量供大于求,下游市场需求萎缩,铝加工企业产能普遍过剩,市场同质化竞争加剧,加工费下降,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率一再受到挤压。因此,上市公司迫切需要扭转主营业务不断下滑的局面,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为此,上市公司正积极寻找战略发展的突破点,在努力发展传统主营业务的同时,力求向新兴行业实现业务转型,为今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与传统有色金属加工行业的整体低迷不同,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在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战略的引导下,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产业蓬勃发展。为顺应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转型等要求,经过充分论证和分析后,上市公司拟确定移动互联网游戏等作为公司战略转型重点方向。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之天象互娱是集自主研发、代理发行、IP授权为一体的移动网络游戏开发商与运营商,区别于单一的游戏开发商或发行商,天象互娱自主研发、代理发行、IP授权相结合的模式具有更强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天象互娱的核心团队集合了来自百度、盛大、搜狐畅游、腾讯、4399等国内一线游戏公司的高级人才,长期从事移动网络游戏开发及代理发行,对于游戏产业的发展方向、移动游戏的研发、产品策划、IP价值挖掘、渠道营销等全产业链有着全面深刻的解读和深度的整合能力。我们认为,天象互娱的核心团队稳定、盈利模式、发展思路清晰明确,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未来的发展潜力可观。
    宁波富邦的控股股东富邦控股集团,作为一家集工业、商贸、房地产、能源、科研、酒店服务、金融投资、文化体育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有着丰富的多元化经营和资源整合经验,并且非常重视在文化、体育、互联网等领域的布局。富邦控股旗下拥有中国顶级体育ip赛事-cba联赛八冠王八一富邦(宁波)男子篮球俱乐部、主要从事艺术品拍卖的宁波富邦拍卖有限公司、从事文化活动推广、策划、文化艺术品展览、咨询等业务的富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从事电子商务业务的宁波富邦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等资产。作为一家连续15年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富邦控股集团此次将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布局互联网产业,体现自身作为第一大股东的战略地位,也将结合自身优势和行业经验,继续积极拓展新兴产业、文化服务业等领域。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优质资产的注入,将会扩大宁波富邦的资产总额,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进而提升上市公司内在价值。同时,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提高公司业务的多元化程度,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从而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实现各方共赢的局面。


    (2)本次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天象互娱全部股东权益进行预估。经初步评估,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以收益法的预估值结果作为预估结论,天象互娱全部股东权益的预估值为37.5299亿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暂定天象互娱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7.5亿元。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天象互动净资产值进行预估。经初步评估,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天象互动净资产的预估值为1.5474亿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暂定天象互动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5亿元。
    由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估值结果将在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披露。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协商确定。


    (3)标的资产的估值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大,主要因为标的公司具有轻资产的特征,账面资产构成简单,但网络游戏行业发展迅速、领先的行业地位、多元化的游戏产品、领先的游戏研发能力、精品文化企业品牌、精英人才团队等无形资产和资源的价值无法在会计报表中体现,账面资产无法全面反映标的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
    天象互娱的预估值为37.5299亿元、天象互动的预估值为1.5474亿元,2015年10月前,天象互动为主要游戏业务主体,天象互娱为天象互动的子公司;2015年10月,天象互动与天象互娱、天津天象进行重组,重组后游戏业务的经营主体变更为天象互娱及其全资子公司。为保证业务主体的一致性,标的公司业绩的可比性,以评价标的资产估值的合理性,采用了模拟合并数据计算。
    拟注入资产天象互娱、天象互动主要从事移动网络游戏相关业务,移动网络游戏业务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用交易标的公司模拟合并报表的数据,经对比分析截至2016年5月31日,标的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为143.05,标的公司2016年预测的净利润测算的动态市盈率为13.02,显著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因此,以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指标衡量,标的资产预估作价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具有合理性。
    根据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和主要业务模式特点,公司选取了近年来中国A股市场中标的资产与标的公司具有一定可比性的并购案例,对本次交易预估作价的公允性进一步予以验证。经对比分析,可比并购案例作价估值的动态市盈率平均值为13.83,标的资产的动态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交易作价平均市盈率,标的资产预估作价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具有合理性。
    因此,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暂定作价符合行业定价规则,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估值合理。
    陈述完毕,谢谢大家!

 

    第四项议程,请天象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云鹏先生对标的公司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业绩承诺、业绩补偿等情况进行说明。

    何云鹏:非常高兴今天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能够见到这么多在金融证券界媒体的朋友,有这样一个非常近距离的面对面的机会,一方面让大家多了解一下我们这次跟上市公司这次合作,也可以多了解一下我们自己一些具体业务的情况,接下来我跟大家做一下说明。一部分是公司情况,另外一部分是公司目前发展的规划,还有这次交易的业绩以及相关的可行性的部分。   

    一、公司情况       
    1、介绍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产品   
    天象互娱是一家集自主研发、代理发行、IP授权为一体的移动游戏公司,这是一个比较大的特点,我们在行业当中有的伙伴专注于研发,有的是渠道,可能我们有的是做发行,除渠道之外,我们做了上下游综合的业务。核心团队来自于各大知名的游戏企业组成的非常强的团队,我们也跟国内各大应用商店平台渠道、终端内置渠道有深层次的合作。  
    天象虽然是一家2014年注册成立的公司,成立之初本着整合资源的角度,在2014年很快时间内完成了跟成都赤月科技的整合,成都赤月科技注册在2012年,在2013年有了非常成功的作品上线。如果从历史的沿革的角度来看,我们是经历了2013、2014年、2015年、2016年的成长,成绩比较喜人。   
    公司经营期间里面,已经发行了包括《花千骨》,《热血精灵王》,《天天枪战》等超过9款的游戏。比如2013年末上线的《三国威力加强版》卡牌游戏创造了上线近三年,达到30个月流水过千万的成绩,这是手游产品中少见的案例,证明公司的研发和运营团队善于可以持久的经营,持续迭代,能够让自己的作品在一个比较长的周期当中,受到用户的喜欢。我们做的《花千骨》是中国有手游的历史以来目前最耳熟能详、也是作为标杆的IP影游互动的作品,使公司成为业内IP运营的标杆。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公司会继续扩大和整合,让天下未来的业务当中更加综合性也更加有国际性,也更有竞争力。     

    2、核心团队   
    首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天象互娱CEO何云鹏。我有超过17年在科技互联网领域的工作经验,2008年进入香港主板上市公司网龙网络,也是中国最早PC游戏非常成功的运营商,我担任项目总监从事PC游戏的研发运营工作。2010年集团正在发展无线业务,我开始负责旗下91无线平台业务,历经3年时间带领团队从数十人到最终达到1,000人的规模,收入从零开始最后达到了游戏平台月流水超过1.5亿。2013年91无线平台被百度以全现金19亿美金收购成为中国互联网当期最大的并购案,并购完成后我作为创始成员加入百度成为百度91高级副总裁。   
    整个过程当中主导过非常多知名游戏的运作,比如跟湖南卫视最热门的节目《爸爸去哪儿》推出第一款同名手游《爸爸去哪儿》成绩非常瞩目,创造了过亿次下载。我们尝试跟全球企业的合作,主导了91无线与DeNa的成立了合资公司,我也成为这家公司的CEO和董事;此外,几年以来我还担任湖南卫视新媒体顾问,在这样的IP联动和互联网科技发展方面提出一些自己的建议。2014年3月份我正式离开百度91,4月份来到成都注册参与了天象的成立。

    张普,四川大学毕业,曾就职于上海盛大网络成都研发中心,担任游戏主策划,成功设计端游产品《功夫小子》,《功夫小子》2008年上线至今,累计注册用户过百万,创造营收过亿。2009年就职于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研发总监,主持多款《东游记OL》、《影之站OL》、《荣耀之战OL》、《神话纪元》、《炼妖录》等多款知名产品,这些产品分别在中国、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美国、巴西等多个国家运营上线,积累了丰富的研发市场运营经验。2012年张普与周星佑、蒙琨共同创办赤月科技,负责公司整个研发和产品核心设计。目前担任天象互动副总裁,主要负责公司移动游戏的研发及制作。   
    周星佑,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毕业。曾就职于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技术官。2012年与张普、蒙琨共同创办赤月科技,担任赤月科技首席技术官,负责公司研发业务。2014年4月担任天象互动副总裁,主要负责公司研发技术的升级。   
    蒙琨,新西兰怀卡托大学计算机科学系毕业,硕士学位。回国后与张普,周星佑等人联合创办赤月科技。目前任天象互动副总裁,主要负责公司风险控制、业务流程、行政管理。   
    杜伟,四川大学毕业。曾就职于成都盛大有限公司、成都摩奇卡卡有限公司,参与《热血传奇》《苍天》等知名游戏运营。目前担任天象互动副总裁,负责公司技术后台的开发、运营和维护。   
    这是核心管理团队的情况,我们现在人数已经超过了自有人员400人,研发占比也非常强,一会儿有机会再补充。  

    二、 未来公司发展和规划   
    我们有三个方向的策略,第一个策略我们会坚持已经证明成功的泛娱乐影游联动的策略。在这方面我们已经积累了比较成功的经验,也知道这个过程当中的一些要点。   
    目前我们持续在跟国际多家知名的IP拥有方紧密洽谈,有的已经开始展开合作了,有的正在密切的磋商过程当中。  
    在产品方向上,坚持精品游戏的策略,做游戏有的时候很像写一本文学作品或者做一个影视作品,不光是技术更要有文化的内涵,所以这些东西一定要精雕细琢打造。我们一直希望我们的作品第一个是有更大的机会能够获得用户人群的喜好,另外还要坚持另外一个原则,所谓的精品可以让我们的生命周期、让作品的持久力持久。所以以上线的作品当中基本上在30-50天周期之内,我们会充分准备好版本迭代,相当于电视剧我们会不停推出新的续集,给用户提供持续的内容消耗。   
我们每年不会只追求数量多,我们可能每年支持6-10部以内,我们深知这个行业当中用户喜欢的是真正有内涵有时代感好玩的游戏,而并不需要手机里面装1000款游戏。   

    国际化。目前天象营业收入绝大部分来自中国大陆地区,我们看了一下IT审计的后台,我们很值得自豪,整个过程当中我们已经超过了接近1.5亿的用户注册,这是我创业之初没有想到的。可能中国的游戏是有7、8亿玩家,这个数据我们没有统计过,但是大家想象当中几个人当中就可能有一个伙伴接触过我们一款或者多款游戏。   
    既然我们在国内已经有这样的基础,毫无疑问我们看到全球也是有一个巨大游戏市场的份额,除了中国,还有欧美、日本海外的市场。今年我们在全力以赴准备产品和团队,国际化布局有两层含义:第一能够开拓思路,引入海外的合作伙伴。海外有很多优秀的团队和作品,我们今年接下去两个月之内,会上线一款跟日本的著名的上市公司Aiming合作、最成功的作品《剑与魔法王国之远古的女神》中国大陆的独家发行运营权,我们已经获得。现在在紧锣密鼓做测试和审批流程。这款游戏2014年曾经在日本苹果、谷歌市场畅销长时间排名第一。我们在国内确定的名称为《战斗吧蘑菇君》,这是我们开始国际化合作的第一步。目前我们也确定的一些海外的IP,而且这些IP的授权洽谈过程当中我们尽量要求拿到全球授权。作品储备当中文化题材,美术设定的风格要求全部要国际化,作为行业的带头人我们必须知道市场情况和整个公司的特点。  

    三、业绩承诺   
    天象互娱业绩承诺如下: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天象互娱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30,000万元、36,000万元、43,200万元。
    天象互动业绩承诺如下: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天象互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得为负。   

    四、业绩补偿承诺的可行性及保障措施   
    我觉得所有合作我们非常有幸跟宋总作为控股股东有合作对接的机会,这个交易最核心的本身就是我们作为标的方我们的业务扎实不扎实。我们有没有明确的计划,可不可以把我们的市场竞争力提高,这是一切的起点。目前我们已经有在线运营还在持续运营8款移动网络游戏。其中自主研发5款,委托研发2款,代理产品1款。我们也不是全部都是自主研发有合作研发,我们不是只做自己的产品,还可以代理别人的产品,有有IP的,有没有IP的,我们是一个综合性的公司。   

    另外我们有一个特点,金融界的伙伴们可能没有那么关注,我们是研运一体的公司,去年我们见过很多分析师,沟通过程当中他们非常惊讶,他们经常看到一些其他的企业,问我们怎么毛利率那么高?因为我们是典型的轻资产,我们一个产品研发10个月怀胎,上线30个月还在帮我赚钱,现在有云服务性价比非常高,成本灵活可控,现在很大一个占比在自主研发加上自主发行,等于把市场研发公司和发行公司的利润都赚到了。这是我当时出来创业的时候,也预判到大家这么看好移动游戏行业肯定越来越多的伙伴要来竞争,这个很正常。怎么可以保证我长期在这个行业当中生存下去,源头要抓住,要做经典作品,同时市场也要懂,你要知道市场渠道是什么需求,所以一定要两手抓,我们才会有最初的小小重组跟成都赤月科技,以前也不认识。   

    从这个角度来说,是不是也是一个佐证,虽然那个时候两个团队不是那么大,也不是那么成功,但是我们走在一起,好像磨合得也不错,通过资本重组1+1>2是完全有可能的。   

    产品储备的问题,我们现在有多款产品,新的产品持续立项,这是内部的。我们投资团队也有多款产品在紧锣密鼓研发当中,预计都会在2016、2017里面顺利上线,这个过程当中是持续性的,并不是明年一年的事情,可能在未来三年,五年以上的时间,我们要持续布局。现在立项的方式上面也有自己的考虑,我们一定要在不同研发小组当中尝试不同的作品,可能有2D,3D,一些适合中国,适合海外,适合高年龄段、低年龄段、男孩子、女孩子的,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个产品线争取市场的份额。   

    接下来回到研发人员的储备,这是有一两个数字。现在全资子公司是超过401人,本科以上224人,占比55.86%;研发人员151人占比37.66%,大部分成员首先来自于有成功的游戏经验,或多或少在这个领域做出过成绩,有竞争力和研发实力的团队。   
    目前我们在IP授权上面多款IP授权已经达成,还有多款知名的IP合作正在过程当中,这些持续的获取IP的能力将使天象在未来游戏上面持续获得市场认可的一个保证。   
    从具体保障措施来说,虽然作为核心团队,我们是信心满满,但是交易角度,核心股东管理团队跟上市公司签了补偿承诺,如果未完成会接受处罚;二是基于刚才可行性里面所说,公司在产品储备、人才储备、历史沿革上看,我们非常有信心完成这些承诺,并且我们今年的考虑跟宋总也多次表态,我们其实考虑的真不是三年,我们小伙伴很多都是从小喜欢游戏,梦想做自己的游戏,因为做游戏很苦,10月怀胎,真的像女人怀孩子一样,只有到上线才知道作品受不受欢迎,但是小伙伴一直说这是我们的热爱,不单单是我们的事业,所以我们会本着稳扎稳打,务实的态度继续努力,以上是我的汇报,谢谢。

 

    下面有请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发表相应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王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媒体代表,下午好!我是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王茜,非常高兴能有这个机会和各位媒体朋友见面,下面按照媒体说明会的法定程序及要求,我代表中介机构介绍一下本次中介机构在职责范围内的尽职调查情况,并发表核查意见。
    首先还是向大家介绍一下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除我公司担任宁波富邦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外,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还包括专项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负责资产评估工作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审计工作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所有的中介机构于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进场开展全面的尽职调查工作,从进场的第一天到现在每一天(包括每一个周末和假期)一直都在现场开展工作,目前现场的中介机构主要是在落实交易所的反馈问题以及审计评估的收尾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我们会协助上市公司履行后续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中,中介机构始终秉承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基本前提来进行方案的论证;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各中介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尽职调查程序,通过走访、访谈、实地调查、资料查阅、试玩游戏、测试系统、获得相关各方的声明文件和有关外部单位证明文件、召开项目协调会等方式开展工作,确保相关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长江保荐已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并作出如下承诺:
   (1)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长江保荐声明如下: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基于本次交易各方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而提出的;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宁波富邦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核查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5)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本次交易预案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后认为:
   (1)宁波富邦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等情形,有利于提高宁波富邦的盈利能力;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不影响宁波富邦的上市地位,资产重组后可改善并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最后,预祝宁波富邦本次媒体说明会顺利成功!谢谢大家。

 

    宁波富邦董事会秘书魏会兵: 按照指引的要求,因上市公司在最近五年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我在这里向大家报告一下有关情况以及该事项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2012年6月,宁波富邦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2012]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鉴于上市公司涉及的和上海文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盛”)的诉讼,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的重大诉讼,当时上市公司没有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诉讼事宜以及未在收到法院应诉通知等文书时及时进行披露,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故对上市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及罚款处罚。
    宁波富邦本次信披违规的主要原因是,诉讼涉及的标的公司是上市公司于1999年投资的信联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讯”),该公司股权在2001年的时候通过资产置换被转让给宁波双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圆”)。但因信联讯其他股东不配合,当时一直未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后来2010年上海文盛通过债权转移取得信联讯的债权,向北京一中院起诉要求信联讯还款,并以上市公司滥用法人地位、怠于清算义务为由要求上市公司作为信联讯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当时的理解是,信联讯置换给宁波双圆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包括宁波国资委的批准,且上市公司已进行了公告,股权转让行为已经生效,并向法律顾问进行过咨询上市公司不再是信联讯股东。所以,没有披露诉讼事宜是理解失误,并无主观故意。
    上市公司后来在有关公告中对诉讼信息进行了补充披露,公司以及相关人员在收到处罚通知后已及时履行,同时对董事会秘书进行了重新聘任,并在事后加强了对信披规则的学习和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36个月内都没有受到过证监会的处罚,最近12个月内也没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及现任董监高目前都没有因为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或涉嫌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所以,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2012年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法律障碍。

 

    下面进入大家非常关注的第六项议程:机构和媒体提问环节。首先有请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徐明老师发表意见。

   投服中心徐明:
    尊敬的宁波富邦及相关方领导、各中介机构及媒体界的朋友们 下午好!
    非常高兴代表投服中心参加此次媒体说明会。刚刚,宁波富邦及相关方、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做了进一步的说明,使我们对宁波富邦及相关方的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大家知道,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做优做大做强,是监管部门支持的,更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喜闻乐见的。宁波富邦近年来盈利情况不佳,投服中心支持和希望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装入优良资产增强盈利能力,给广大中小投资者带来持续回报。但是投服中心更希望看到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合法合规,并且不以牺牲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前提。因为不合法合规有可能使重大资产重组无法获得监管部门的通过,牺牲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是并购重组的应有之义,也无法获得中小投资者、市场和监管者的认可。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会前,投服中心对宁波富邦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和已知的公开信息进行了深入研究,发现宁波富邦可能存在规避借壳、持续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资产估值是否公允、业绩补偿承诺能否完成等问题,可能严重影响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投服中心在此提出三方面问题,希望得到宁波富邦及相关方的进一步解释: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定性问题。
    本次重组存在被认定为借壳上市的风险,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层是否考虑过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如果被认定为借壳上市而导致重组失败,管理层有无进一步的应对措施?
根据预案,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天象互娱和天象互动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合计均超过宁波富邦相应指标的100%,是否构成借壳上市的关键是交易完成后宁波富邦的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控制权发生转移,本次交易将被认定为借壳上市,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将不被通过。预案披露本次交易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亦不构成借壳上市。这一结论基于标的资产方的何云鹏、陈琛、张晋、蒙琨、周星佑和杜伟共6人(以下简称何云鹏等6人)不构成一致行动人。
    根据预案和已知信息,我们认真研究后,还是担心监管部门有可能认定何云鹏等6人为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转移。
    我们认为公司及相关方这样的考虑是深思熟虑的。因为一旦构成一致行动人,资产置入方何云鹏等6人股东比例将超过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转移。本次交易前,富邦控股持有上市公司35.26%股权,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完成后,富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总股本的29.22%,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剔除通过认购募集配套资金获得的股份后,富邦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13.64%股权。何云鹏等6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9.94%股权,将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何云鹏为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何云鹏等6人的主观意思联络和客观行动协调一致行动较为明显,理由有5点。
    一是彼此之间存在经济利益关系。何云鹏等6人持有标的资产股权,且6人共同设立了新余赤月投资管理中心这一有限合伙,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第6款的规定“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即为一致行动人;二是共同受让标的资产。2015年11月10日何云鹏等6人同时受让岳云科技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且陈琛曾于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担任岳云科技的执行董事、经理;三是同时持有标的资产。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3月20日,何云鹏等6人共同通过新余赤月间接持有标的资产之一天象互娱10%股权;且除陈琛外的5人为标的资产的核心管理团队;四是同时转让标的资产。本次何云鹏等6人又同时将标的资产股权转让给宁波富邦;五是同时参加宁波富邦的增发。
    (二)即使何云鹏等6人不构成一致行动人,重组后上市公司也有可能由管理层控制,控制权发生变更。
    根据预案,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由铝型材料加工、销售变更为传统铝加工业和移动网络游戏研发并行。上市公司传统铝加工业绩逐年下滑,2013年至2015年净利润均为负数,连年亏损。按照标的资产方业绩承诺情况,2016年-2018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3.6亿元、4.32亿元,移动网络游戏将成为上市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另一方面,标的资产的资产净额是上市公司资产净额的4.5倍,标的资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核心资产。根据重组预案,未经何云鹏等标的资产股东同意,上市公司不能修改标的资产的公司章程;在利润补偿期间,由何云鹏全权决定标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计划及生产经营中的采购、销售等事宜;上市公司不得罢免或解除标的资产方提名的董事和总经理的职务。由此可见,标的资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和核心资产,而标的资产可能被何云鹏等管理层实际控制,公司控制权发生实质上的转移。
    上述问题使本次重组存在重大的不确定,事关重组成败,事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能否进一步说明未将何云鹏等6人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理由是什么?依据在哪里?交易完成后是否变为由管理层控制的公司?在目前监管普遍趋紧的形势下,如果重组失败,公司管理层有什么进一步的措施应对这样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重组的估值问题。
    我们关心的是,在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瑕疵,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收益法评估价格是否合理?
    根据预案,我们了解到主要标的资产天象互娱100%股权预估值为37.53亿元,双方协商暂定交易价格为37.5亿元。根据预案披露的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3月31日,天象互娱资产合计7.16亿元,股东权益合计5.33亿元,预估增值率为604.67%。根据估算,今年3月20日天歌投资和航风投资对天象互娱增资约4亿元,此次增资紧邻评估基准日,尚未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如若扣除此次增资的货币资金,股东权益约1.33亿元,预估增值率约为29倍,这么高的增值率基于假设未来营收能力很强, 经我们研究发现,标的资产存在较大的瑕疵,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存在波动性和不确定性,使评估在时点、方法上都存在一定问题,一些重大风险未予以考虑,影响了估值的合理性。


    (一)标的资产存在瑕疵,可能对估值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1.标的资产天象互娱及子公司尚未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可能存在被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的风险,可能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今年6月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的通知,自7月1日起,未经批准的移动游戏,不得上网出版运营,确需继续上网出版运营的,于10月1日前到属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届时,未补办审批手续的,不得继续上网出版运营,违反规定的将按非法出版物查处。预案显示,标的公司的游戏产品都处在未获得审批,能否及时在2016年10月1日前完成相关审批?如果届时未能补办完毕审批手续,可能会被责令停止运营,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苏州蜗牛以标的资产的核心产品《花千骨》游戏涉嫌抄袭为由,要求立即停止传播《花千骨》游戏。若标的公司败诉,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收益法的评估基础就在于未来的收益假设,如果标的资产因为不能得到许可审批或被法院判决败诉,不但影响标的资产估值的合理性,更对未来持续盈利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三大因素使本次收益法的评估基础并不牢固,依据也不尽充分。我们想知道的是,公司提出的主要资产存在瑕疵的重组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如果未能得到许可审批或败诉,有何解决方案?


    (二)标的资产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收益法评估在时点的选择上影响估值的公允性
    目前,监管部门已将游戏类、影视类公司列为重组监管重点,前期,暴风集团、新文化等公司重组被否的主要原因就是持续盈利能力问题。同时,针对游戏类公司重组,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游戏公司有关事项的问题与解答》中,对未开发项目是否纳入收益法评估范围,高风险、高波动公司的折现率和风险系数取值合理性,标的资产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自我充值消费行为等事项高度关注。前期,暴风集团重组被否的原因就是,监管部门认为其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众所周知,游戏公司的业绩存在非常大的波动性和周期性。评估时点的选择会对评估价格产生巨大的影响。本次重组中标的公司主要业绩贡献来自于《花千骨》,其他几款游戏表现均远不及《花千骨》。根据预案披露的数据,移动游戏市场销售收入增长率从2013年的246.9%,下滑到2014年的144.6%,在下滑到2015年37.2%。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游戏《花千骨》作为标的资产天象互娱2015年、2016年的营收主力,盈利能力存在时效性。凭借同名电视剧的火爆,《花千骨》才有如此优异的盈利表现。一旦IP热度退去,《花千骨》成为过气游戏,盈利能力极可能大幅下滑。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何云鹏也曾向媒体表达过对游戏生命周期问题的忧虑,表示:“最希望看到的是可以达到12到24个月持续盈利”;“经常一个产品第一个月流水破了一亿,然后第二个月、第三个月迅速下滑”。而预案披露,本次评估收益法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游戏产品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但如今《花千骨》游戏上线已有一年多,业绩下滑风险很大,重组过程中是否考虑了主力游戏的周期性?评估时点选在《花千骨》巅峰时期的经营业绩作为收益基准,并假设逐年递增是否合适?能否公允地反映标的资产的价格?未来如何保持现有市场竞争地位?是否有保持盈利可持续性的方案?这些疑问都是中小投资者所关心的。


    三、关于承诺与补偿问题。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是否合理?能否保证如期兑现?
    何云鹏、陈琛等11名业绩承诺方承诺:天象互娱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3.6亿元和4.32亿元。天象互动全体股东则承诺,天象互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得为负,否则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我们注意到预案中,本次资产置入方股东天歌投资、航风投资并未做出业绩承诺,两方合计占标的资产天象互娱20%的股权。其不做业绩承诺原因为何?是否说明其所投资金对未来利润影响不大?为何在预估增值率时又计入了这笔投资,降低了增值率?本次重组可能涉及到借壳上市问题,若参照借壳上市标准,利润补偿覆盖率不能低于90%,此次承诺仅覆盖80%,是否合理?
    同时,我们注意到,此前上市公司金亚科技拟收购天象互动时,标的资产方天象互动承诺2015年承诺业绩为2.2亿元,而实际上天象互娱与天象互动2015年模拟合并利润为19,988.99万元,实际业绩与承诺业绩相差2千多万元。标的公司在2015年凭借人气游戏使业绩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仍未达到业绩预期,未能兑现所做承诺。可见此前的业绩预期可能存在不谨慎,所以对本次的业绩预期应更为谨慎。就目前标的公司的业绩情况看,2016年1-3月份,天象互娱实际净利润为4783万元,月均净利润1794万元,要想完成2016年3亿元的业绩承诺,以后9个月的月均净利润要达到2802万元,是前3个月的1.56倍。如何保证承诺业绩的如期实现?有哪些保障措施?预案披露,承诺方优先使用股份补偿,股份不足再进行现金补偿。由于股份锁定期与承诺期一致,一旦股份补偿不足,现金补偿的有哪些具体保证措施?据统计,2015年以来,沪市并购重组中业绩承诺方已有近20%违约。我们关心的是,如果到期承诺方拒不使用现金补偿,如何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利?
    我们注意到,在目前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是否构成借壳,估值是否公允,业绩承诺是否合理,业绩补偿能否兑现已成为监管者关注的重点,更是中小投资者的重大利益所在。希望公司及相关方面能认真对待。
    以上是我提出的三个问题,请予以进一步说明。我的提问完了,谢谢大家!

 

    长江证券:非常感谢徐老师提出的三个大方面的问题,这三个问题的确是我们近期来关注到的市场关注的重点。    

    第一个是本次交易是否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借壳”交易,是否存在规避“借壳”市场的判断?就是本次重组的定性问题。    
    首先我先要声明一下,本次交易方案的制定过程当中,的确交易各方是一个市场化的协商结果,同时也是在坚守法律法规框架范围之内作出的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富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达到29.22%,由于其他新增的股东不构成一致行动人,6个自然人股东关键点是否构成借壳,可能就是6个自然人股东是否一致行动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交易方案的论证过程当中,做了很重要的关注。    
    徐老师提到几个一致,他们体现出了一致的地方,先回应一下有哪些不一致的地方,逐一应对一下徐老师说的一致的地方。
    标的公司创业初期据我们调查了解陈琛作为财务投资人,主要承担投资的风险,标的公司形成市场价值之后,逐步退出,以实现投资的收益。何云鹏是标的公司天象的控股股东,除了今年最后一次通过转给天歌投资和航风投资之外没有任何减持行为,陈琛在不断的减持有四次,这是他们不一致行动的地方。    
    第二个何云鹏是公司管理层股东,担任公司的董事和总经理,是整个管理团队的核心和灵魂人物,据我们核查陈琛从未参与公司的任何经营管理,这是第二个不一致行动的地方。    
    第三个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83、84条的规定,6个自然人股东曾经沟通投资设立了新余赤月这样的合伙企业,也就存在了共同投资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是如无相反证据证明不是一致行动人,这样的共同投资行为可能会被推定为一个一致行动人。通过尽职调查设立新余赤月有一个历史背景:    在去年天象结束应该说上一次重组失败之后,重新调整了资本运作的路径,打算挂牌新三板,大家知道挂牌新三板很多公司在挂牌之前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当时天象主要股东在中介机构的建议之下,六个自然人股东把他们直接持有的一部分股份装进了合伙企业,打算打造一个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把股份预留了持有管理层,我们注意到把相关股放到了新余赤月之后,其实六个自然人股东直接加间接的持股比例没有任何变化,还是保持原来一样。从这一点认为合伙设立新余赤月的行为不是他们构筑了一个新的经济利益关系,他们之间有一个新的经济上的关系,而只是把直接持股的部分放到持股平台当中作为原始股东储备的考虑。   后来转让是由于重组失败之后,后续有大量的投资者过来接洽,的确是天象在去年下半年有非常好的业绩表现,有很多投资者过来接洽表达了投资的意向,其中最重要的两个投资者就是天歌投资和航风投资,最终天象的原始股东其他股东与这两家投资者达成投资的意向,以投后36亿元估值占有20%的股份。由于当时公司也是有资本运作的考虑,所以估值之下继续以它作为股权激励平台进行股份对管理层的奖励的话,这也是有一个股份支付的影响,股份支付的影响会大大影响到公司的激励期的利润,可能会有比较大影响。   

    2015年下半年有其他一些股东进入,这些股东不希望自己股份被进一步稀释,希望原来的老股东做一些转让。这种背景之下,股权激励的方案可能未来不会实施了,把这部分通过6个自然人股东,把新余赤月持有的股份转让给暴风投资和天歌投资有这样的安排。我们跟6个自然股东进行了深入的访谈,要求他们提供了调查表,同时提供书面的声明,表示他们从未签订过也不会签订任何一致行动的协议,或者作出任何的安排。
    基于这些考虑最主要的是新余赤月的合伙成立,并未构筑一个新的经济利益关系,只是把直接持股变成了间接持股而已,我们认为这样的安排是不会形成一致行动的安排,可以排除一致行动的推定。    
    另外,市场会有一些质疑,徐老师提出方案这样安排是为了规避借壳,既然大家质疑在规避借壳,首先会有借壳的潜在目的,大家才会想方案规避,以前媒体也好、投资者也好,都是通过书面公告的预案、一些书面的方式了解本次交易的方案,今天也是借媒体说明会的机会,也让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标的的大股东来跟大家介绍一下本次交易的初衷和实质。



    宋汉平:感谢徐总,这些问题是我们一直考虑的问题,也是本次交易谈的前提,构不构成借壳,估值合理性问题,业绩承诺是不是可以保证,补偿是不是可以全面覆盖?    
    当时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我们公司的历史可以追溯到66年,今天我很荣幸我们公司的历史就是66年坐在今天的位置上,66年我们这家公司从来没有在资本市场上,包括这家上市公司。从控股股东角度来说我们慎之又慎。当然恰好这个时期,在有关新规出来至今,我们确实有一种感觉被推上了风尖,这次是不是借壳?    
    我想重申一下,第一作为连续15年进入中国500强企业,我们一直是负责任的企业,有能力也有势力运行好宁波富邦,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收购了天象。在谈的前提当中,我跟天象何总讲,重组的前提是不借壳,你不能谋求控股地位。我们可以共同利用资本市场加快上市公司的转型升级,快速持续的发展上市公司,我的着力点是整个富邦在产业转型升级当中的布局。
    第二点,牵扯到一致行动人的问题,一致行动人就是在我们交易的前面一个借壳一个是不是谋求控股地位,如果这两个目的有了之后我们的合作就可能不能走到今天。
    在谈的过程当中整个方案设计当中,我要求我们的中介机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设计方案,在合理的前提下使各方利益考虑有共享。牵扯到我们在方案当中刚才徐老师提了一个问题,我们原来说35.26%,降到29.22%,扣除现金的话只有13.64%,把何云鹏6个人作为一致行动人是19.94%,确实我们基于这两点原则考虑,所以第一我们是增持,增持之后使股权是13.66增值到29.22%,保持第一大股东控股的地位。第二作为轻资产公司我对天象的求证他在考虑自身发展过程当中,一是方方面面的运作,不像我们比较稳定,到了给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调整还有转型升级发展过程我们牵扯到了这个合作,要求中介机构在合理前提下,合法合规是我们的前提,在前提之下想着各方的利益。    
    我们介绍了对这家公司合理的估值,同类上市公司当时的业绩承诺,考虑到今年3月份天歌投资当时以36亿的估值金属,当时以37.2,这方面我们也想通过今天我们在座的媒体朋友,向何云鹏说一声道歉,他原来一直对我比较反感,好像我比较霸道。但是我必须考虑控制权的问题,因为作为富邦控股公司有这个责任和义务维护和保障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没有主观意愿损害所有平台的利益。


    何云鹏:我补充一下,很多人问我为什么这么短的时间内有这样的契机和宋总上市公司的平台有一个合作的契机?我之前完全不了解宋总。后来接触之后,透过他的团队了解宋总这么多年企业的经营,聊了很多企业发展、做人方面的东西。这次交易可以达成。
    按照排序重要度,第一个我看重的是宋总,他是老大哥。几十年企业经营,在他的企业当中有两代、三代人都还在他的企业,都是一直追随着宋总。 第二个特点,他经营的企业的范围远远不止这家公司,他的集团十几年全国500强。经营的契机一方面是,多元化布局当中宁波富邦上市公司是一个偏传统的行业,宋总不管从最早到文化行业当中高瞻远瞩,已经进入到文化体育的行业,有自己的电子、商务等等。  
    天象经过几年发展确实发展很快,但是我们不是真想做一个赚钱的小公司,再往下走可能冲击百亿、千亿,这可能是我们创业走的目标,我之前做915线我作为一个管理人,但是至少我觉得我是创业的一分子。   我们接触之后,只要游戏有更好的平台可以发展,我们应该拥抱这样的平台和变化,确实包括我和我的小伙伴他们可能比我更偏研发一些,我们好像从来没有想过我们合作的目的就是融合,并没有想过谋求、控制。我们还是做好我们自己的本职,把我们的游戏和自己喜欢的东西做好,我就补充一下。
 
    长江证券:陈琛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事您也说明一下。
    何云鹏:我自己风格偏谨慎,那个时间点一方面在创办新公司,另外一方面也在看一些团队,找一些产品。要找产品发行,在四川遇到陈琛,他是个人游戏玩家,说有没有机会参与一下。我说我们彼此要说清楚,我希望对企业的经营有实际的控制,但是在后面毕竟他承担了非常多财务投资的风险,我们后来到越云科技的部分,大家没有想这么多,我说总不能所有的法人都自己来当,股东担任法人。但是包括中介机构应该在所有的市场时间里面发现原则性非常清晰,他作为财务投资人,我们伙伴的所有经营公司所有的审批,任何的部分他不介入,大家还是站在股东会的角度,股东会大家发表意见。应该是这样。
    长江证券:关于何总提到陈琛担任越云科技的法定代表人,交易所也有问到。我们最近也是做了补充的核查,陈琛担任越云科技执行董事和经历的时间,工商上可以查到。陈琛担任越云科技执行董事和经理期间一些业务付款单和报销单,相应款项都是经何云鹏审批才可以报销,印证了何总说法和我们调查了解到的陈琛不参与经营管理、只是作为投资者的身份。我解释了新余赤月和越云科技和陈琛的关系。共同受让标的资产应该指2015年下半年天象互动把赤月科技,现在更名为天象互娱,把股权转让给几个自然人股东,按照在天象互动原有的股权比例同比例受让。这个事情回到了刚才介绍过公司去年调整资本运作的路线,想上新三板,上三板需要两年的业绩,但是天象互动2014年才成立,当时公司考虑还是到赤月科技的主体,这是2012年成立的,做了资产和业务的重组。因为主体赤月科技当时在天象互动的下面,把它转出来到母公司的名下,把天象互动其他几个资产业务注入到了赤月科技,这个过程是公司资本运作的路径的安排,不涉及其他的经济利益关系。 同时持有标的资产,同时转让标的资产,同时参加宁波富邦的增发,这三点都是本次方案的内容。
 
    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回答关于标的公司瑕疵和一致行动人问题
    律师:标的资产存在的几个小瑕疵,包括网络出版的资质、游戏的版号,还有《花千骨》涉及的诉讼问题。

    先说管辖出版许可。2016年3月生效的规定,对互联网企业提出了新要求,通过网络使用游戏的下载使用是一个消费行为,企业需要获得资质。天象游戏运行存在两种模式,一种自主运营,占比5点多。我们充分考虑天象资质申请过程当中,目前了解的最新信息是已经通过审核了,申请递交给国家版署,有新的进展我们会进一步披露。未来3年天象占比占整个承诺利润不到1%,关于版号和许可证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关于出版资质对收入影响比较少,天象大部分游戏通过联合运营方式推动。    

    版号问题。今年6月份国家广电总局发文,7月1号上线的网络游戏需要进行整改,7月1日不能拿到版号全部下线。《花千骨》已经取得了版号,另外《热血精灵王》将在近期取得版号,其他还在线运行的游戏已经启动版号申请过程,目前处在审核过程当中。规则一出来游戏公司挤申请,压力比较大,我们充分考虑了这个风险,作出了约定,要求9月3号全部搞定,迟了一天有明确的违约责任,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先上线的游戏涉及到盈利预测要推的游戏,比如《蘑菇君》已经提交申请了,按照我们的申请流程,会在取得前置审批之后再上线。

    关于诉讼。一方面《花千骨》是标杆爆款游戏,另外苏州蜗牛在市场上可能也有操作。一是苏州蜗牛要求我们赔3000万,停止传播。天象这边认为游戏开发大家有一些通行模式,苏州蜗牛的行为包括召开记者媒体会说我抄袭也是一个不正当的行为,我们提起了一个诉讼要求他们消除对我们的不良影响,损失3300万。这两个案件在审议过程当中。这次交易公司充分考虑了这个,如果败诉了,诉讼的损失由个人承担,不会让天象互动因为这个诉讼遭受任何损失,而且何总天象也在积极推动831。    
    第二,《花千骨》2015年上线,未来3年《花千骨》合计贡献的利润是不到三年承诺净利润5%,从中介机构包括上市公司考虑,发生最坏的情况《花千骨》败诉了,对于标的公司影响也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除了在线游戏标的公司已经有了一系列计划,给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机制有很好的设定。    
    徐明老师提到了一细节,交易协议当中,标的公司对赌期间章程不能修改的问题,我们把完整的背景介绍一下。交易完成之后,章程制定和修改的权力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除了公司法规定的直接职责之外,和标的方讨论了特殊的条款,章程对于所有人都有约束力,上市公司考虑通过法律有效环境约束经营行为,标的公司主要经营人员,不仅仅核心团队人员,他们的薪酬福利不仅仅是天象说了算,上市公司也有决定权,通过这个表示标的公司的进一步控制和管理规范。    
徐总关注为什么会有单方面修改,也是标的公司交易时候的考虑,三年承担对赌业绩,没有充分的经营权,实现业绩他们觉得有风险,双方谈定哪些东西要控制就明确了,在这些范围里面改,大家以此协商。真正改的权利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也要尊重对方,总体控制情况下让团队更好管理标的公司,保障标的公司业绩呈现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到底有没有一致行动?因为一致行动是一个法律行为,从法律来说。主要界定这个行为性质的依据是明确的意思表示,我们要不要有一致行动,没有明确意见表示这些情况。我们对何总、张普总和管理团队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让大家明确到底有没有。何总说想都没有想过,我们让他们做出了一些声明承诺。我们一致认为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这主要是我们的补充回复。
 
    中企华:《花千骨》成功并非偶然,天象代理了《天天枪战》等多款国内外优质游戏产品,天象推出的《三国威力加强版》累计充值额2.91亿元,2014年推出《热血精灵王》累计充值达到8.63亿元,两款游戏已经是A或者S级的好产品。除了《花千骨》,上述两款代表了天象的研发,反映了天象具有开发精品游戏的经验。  
    第二,《花千骨》的成功不仅仅带来业绩,一定程度提高了天象品牌度,提升企业行业的地位,增强了运营商溢价能力和吸引力。天象与国内主流的手机厂商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有利于争取更优质广告资源,经营业绩实现稳定增长。   
    其次,《花千骨》生命周期的问题.移动游戏生命周期1-3年,主要与游戏类型、自身品质和对玩家的吸引程度、游戏开发商理念和非节点的设计、IP影响程度相关,我们对未来预测游戏中考虑了移动游戏的生命周期问题。目前天象三款都处于游戏的稳定期,大部分游戏在稳定期这段时间是比较持续、长久的。   
    说到了移动游戏生命周期的特征,还要说徐老师说的未来开发的游戏列入运营范围内。这是一个在未来纳入假设是评估的重要假设,天象互娱具有持续开发的能力,天象具有优质的开发资源,运营和研发能力。其次,未来开发产品是结合历史产品的预测和规划做出来的。其次,折现率问题,我们已经与近年来游戏企业与天象同等规模折现做了对比,比较相当。通过以上,选择的时点不存在不合理的问题。
    除了以上,我想说一下评估的合理性、估值的合理性。首先市场的问题,刚才徐老师说了行业增长的问题,确实有一些行业近年来发展缓慢,但还是在一个逐步稳固增长的合理阶段。根据IDC近年来的行业预测,从2016年-2019年分别从40%多到2019年的15%,本次对天象的预测已经低于行业的预测范围内。   
    天象的市场份额。天象在2015年中国移动游戏研发企业的市场份额当中占有3%,与知名游戏公司在同等第二梯队。关于天象的研发和运营能力。近年来标的公司研发投入不断,2015年研发支出4600万元,比2014年大幅度增加。其次公司的研发团队情况,2014年公司的研发团队118人,2016年就是基准日研发团队已经有151人,增长为50%。标的公司一直重视研发团队建设,具有竞争力和创造力研发团队。
    随着经营业绩不断增长,公司不断扩充研发队伍,强化研发实力,研发人员平均学历逐渐提高。研发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扩充,为新业务全面开展提供的人才储备和技术保障,保障公司在一定网络游戏研发的综合竞争力,强化公司在前期市场调查、产品定位设计代理、合作伙伴的选择、IP质量把控和可行性的判断力。强化标的公司各个板块的综合竞争力。 
    其次,目前正在运营的游戏以及即将上线储备的新游戏情况。标的公司2015年新上线游戏正在运营的包括《天天枪战》、《花千骨》、《三国威力加强版》等八款游戏,2016年下半年天象计划上线5款游戏,一款自有游戏。
本次估值的市盈率。在近年来我们做了一个统计,上市公司并购游戏企业平均市盈率,我们和近年来平均市盈率相当。综合以上,我觉得本次的估值较为合理,盈利预测可以实现,谢谢大家。
    长江证券:徐老师关心的第三个问题,交易方案大家注意到了天歌投资和航风投资作为持股20%的卖方,没有承诺就业绩完不成的部分进行补偿的,俗称的利润补偿的覆盖率目前来说是80%。在构成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当中,80%的覆盖率在所有方案当中相对是比较高的,当然我们在方案最初肯定是全力。最后交易是利益平衡的最终结果,中介机构包括上市公司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大家注意到航风投资和天歌投资今年3月份入股,估值达到36亿,跟本次上市公司收购的估值相差非常近,他们以此为理由提出不参与业绩的补偿,最终交易各方认可了这样的约束。       
    关于天象在去年跟另外一家上市公司重组的时候,曾经承诺过2015年净利润达到2.2亿元,目前的模拟审计结果,2015年接近2亿,相差两千万。具体原因请何总解释一下。
    何云鹏:具体经营方面,我来跟大家汇报一下。 确实原来计划目标在2.2,最后接近2亿成绩,与2013年有了100%的增长,一个多亿多一些,连续翻倍。成绩不错。为什么中间差2000万,我认为是我们主动调整公司竞争策略的方案,在6月份我们上线了《花千骨》,当我们看到产品的测试数据非常好的时候,我们管理层一起商量。第一个策略按照常规,可以只通过苹果运营,平台上释放得就很少。中国还有很多苹果用户,苹果爱通过自己推广,除了推荐之外你没有其他方案,就是硬碰硬花钱。遇到这样的合作如何尽快扩大我们的用户规模,让更多人看到花千骨,我们7月4号上线的,当时时间特别赶,苹果没有办法沟通推进。当月5008-6000万人民币,我们只是投放在苹果的渠道商砸了这么一笔广告费。我们确实做了非常高的营业额。但是另外一个成绩我特别自豪,第三方报告当月在全国《花千骨》排名为第七,这是我们刚才评估伙伴说的,有的时候做利润,但是更看重企业长久的发展。我们做成了非常好的案例,成为影游互动的前锋,更多人知道了天象品牌,主动和我们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作为对手方,以这样的态度经营企业,追求长久和持续性,这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应该是一个正面的消息。
 
    其余媒体提问环节
    中国证券报:我是中国证券报的记者,刚才徐明老师提到关于是否构成借壳上市的问题,公司已经做了很详细的回答。我想问一下,目前公司原有主业经营状况并不乐观,这次重组之后未来公司有什么经营计划,继续实行双主业还是逐渐剥离铝加工业务。
    郑锦浩:我们从来没有考虑过把原来的主业剥离出去,原来主业已经采取了技术改造工艺调整,行业重组已经到达了尾声。目前原来的主业已经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下一步双主业就是采取“一企一策”的战略。重组交易完成之后,两大主业相对独立运行,充分发挥原有管理团队在各自业务上的作用,共同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具体分两块,一块是原来业务着重内在性,新的业务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加大投资,同时发挥控股股东对多元化产品的经验,对整个产品进行调整布局,强化游戏发展实力。游戏发展实力发展之后,反过来反哺原来主业的基础,以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谢谢。
 
    证券市场红周刊:三月份有一次突击入股,评估当中是不是考虑剔除这个资产影响?天象投资对资产评估有市场和收益法,相关标的资产评估要有对照,公司这方面给予合理解释?谢谢。
    中企华:突击入股是没有考虑这部分资金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非必须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根据评估准则,企业价值准则的要求,还需根据评估方法适用性进行考虑。截至目前天象业务大部分转移给天津天象,保持了《花千骨》等在4399平台的联营业务,根据平台的运营状态,结合游戏生命周期分析,收入较少。天象互动目前只有房租转让收入,根据租赁成本净收入较少。随着房屋租赁的到期,以及天象互动未来不再进行游戏的开发和运营,业务主要进行移动网络游戏创业或者孵化业务,为优秀的创业者搭建一个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服务。  
由于原有业务这三款游戏的生命周期结束,且创业孵化业务目前没有明确规划,无法评估未来收益,所以天象收益互动没有采取收益法,此种类型公司定义为创业或者孵化业务,这种类似的公司目前市场上面缺乏类比公司和交易案例,不宜采用市场法,所以仅采用了资产计入法进行评估。
    证券时报:标的资产估值的问题,跟现在比较起来估值有比较大区别,2015年年底,天象互娱和天象互动重组资产变动估值变化比较明显,几天之内出现了差距10亿之间的变动幅度,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长江证券:我来解答一下,首先讲一下在2015年12月份转让的情况,是涉及到几个。第一个是何云鹏、陈琛这几位把股权转让了,陈琛把股权转让给了新余赤月,估值关于转给新余赤月,是以2015年11月31号帐面净资产值转让的,新余赤月是当时拟设立一个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当时以这个依据作为转让价格。 估值22个亿,以金亚科技2013年的评估结果做依据,第三讲到陈琛给华旗汇瑞和华旗汇晟,独立财务顾问也关注到了,我们就这个对华旗汇瑞和华旗汇晟的实际工作人做了访谈,同时查阅了相关资料。了解到的事实是,在2015年3月份,陈琛向姜红文(音)借1亿7000万元,按照当时借款协议,陈琛不能到期偿还借款的本金和利息,而且当时天象互动已经和金亚科技准备做重大资产重组,如果这个事项没有获得证监会通过,姜红文(音)就及时归还借款,当时正好是公告公布不久之后,陈琛可能个人觉得这个重组很有信心,一个亿的借款归还对他来说不是问题。当时就签署了这样一个协议。 2015年6月份,因为金亚科技实际控制人撤销了重组方案,到了2015年8月份金亚科技宣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协议的约定,2015年9月份要归还这笔借款,因为资金周转的问题,他就没有办法偿还借款。后来9月20号他们签了借款的补充协议,同意延迟归还其他款项全部的利息和本金。陈琛归还了相应的利息和本金之后,因为考虑到新余赤月的转让,公司这边为了工商登记变更方便,因为需要一定时间,为了考虑工商登记方便,达成了一致,同时做三笔变更。

    证券日报:我提的问题是根据预案披露,公司在2016年3月20日,交易对手现金增资25亿元入股标的资产属于突击入股的情况,标的资产穿透计算之后,股东是否超过200人,交易对方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长江证券:我们也关注到了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是否有结构化产品,是否有200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穿透核查。本次交易对方包括6名自然人股东和7家公司,我们穿透了自然人和上市公司和自有资金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航风投资穿透合计数是15,田歌投资2%,华旗汇晟是5%,鼎兴量子穿透25,华旗汇瑞17,符合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交易对方提供的合伙协议,基金合同,同时取得了信托计划委托人和契约型基金认购人的声明和承诺,没有发现交易当中结构化的产品情况。
    魏会兵:各位媒体朋友,时间原因大家感受到时间过得非常快,针对这个情况,如果大家还有问题的话,我们会后可以做一个互动。最后我想请宋汉平董事长,针对刚才徐明老师的问题,最后做一个回应。
    宋汉平:徐总的问题最后一个我们都抢着在回答,回答万一出现失败的话,管理层怎么考虑,这个问题可能是今天很多媒体考虑的问题。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可以有效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并且有效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都非常有信心。我们也相信也会得到市场和监管部门的支持。刚才我说了两条,我们交易构成的原则第一是不借壳,第二不谋求控股地位。我们是一个产业的布局问题,我们可以利用资本市场加快整个上市公司的转型升级、快速持续的发展。我们这家上市公司从控股股东来说,今天走入资本市场是我们的处女作。我也相信,作为500强企业绝对有这个自信和实力和能力做好。
    如果重组万一失败,上市公司也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企业整体发展规划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再进行谋划。因为我们相信,我们的合作方包括相信我们自己,有这个实力,也有这个能力,既然我们有了第一次,一定会把宁波富邦运行好、经营好,谢谢。
 

top重组方案

    宁波富邦7月11日晚间发布的重组预案显示,公司拟以39亿元的价格收购天象互娱和天象互动的100%股权。其中,天象互娱总交易对价为37.5亿元,天象互动交易对价为1.5亿元。

  根据宁波富邦此次的重组方案,公司还将以18.57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套募资不超过18.43亿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富邦控股及其关联方拟合计认购约10亿元。

  方案显示,天象互娱100%股权预估值为37.53亿元,预估增值率为604.67%,双方协商暂定交易价格为37.5亿元。

  天象互娱是一家集自主研发、代理发行、IP授权为一体的移动游戏公司,专注于移动网络游戏的开发与运营,其核心团队集合了来自百度、盛大、腾讯等国内一线游戏公司的高级人才,且与国内各大应用商店平台渠道、终端内置渠道有深层次的合作。目前,天象互娱旗下主要游戏产品包括《花千骨》、《热血精灵王》、《三国威力加强版》等。

  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3月31日,天象互娱资产合计7.16亿元,股东权益合计5.33亿元;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至3月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0.31亿元、1.53亿元和1.0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02.40万元、5804.70万元和4783.01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何云鹏、陈琛等11名业绩承诺方承诺:天象互娱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3.6亿元和4.32亿元。

  天象互动全体股东则承诺,天象互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得为负,否则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宁波富邦表示,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由单一的铝型材加工和销售企业转变为传统铝加工业与移动网络游戏研发、发行、运营和孵化业务并行的多元化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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