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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券商金圆统一证券获批设立 大陆出资方认缴51%

胡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胡雨)据证监会官网2月21日消息,日前证监会核准设立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下称“金圆统一证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统一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资6.12亿元、5.88亿元,出资比例分别为51%、49%。

  据悉,金圆统一证券注册地为福建省厦门市,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上述出资中,股东的出资均为货币出资,其中统一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厦门市属国有金融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财政局;统一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台湾企业。

  证监会明确,核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合资合同,对金圆统一证券章程草案无异议。两家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完成金圆统一证券组建工作,足额缴付出资,选举董事、监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并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金圆统一证券的工商设立登记工作。

  早在2016年9月8日,金圆统一证券设立申请材料便获得证监会接收。2018年12月20日,其申请获证监会受理。2019年5月17日,证监会出具第一次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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