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上交所上周五发布《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是拟定ST股涨幅限制为1%,跌幅限制为5%。从昨日ST股几乎全部跌停的现状来看,上交所显然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上交所上述规则实质上违背了契约精神,违背了公平原则。如果投资者因为不炒ST股,而对这个规则大声叫好的话。其实他们明天同样可以推出另一些规则,让你痛不欲生,整个市场则陷入无序。
值此郭树清主席推动市场化、法制化改革之际,上交所继续后退一步,对ST股实行不对称涨跌幅限制,不仅违背了买卖双方享有同等法律地位的基本原则,而且在此前也并未征询过市场上最广泛参与者的意见,后者只能被动接受,眼睁睁看着暴跌来袭,这无疑是违背了契约精神。
也有人指出,上述只是征求意见稿,正式稿里面可能会进行修改。但是,这种突袭,已经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每天被消灭的财富达百亿元之巨。即使最后进行了修改,想必已对很多人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届时,受害者可以依据什么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