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日前表示,当前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现状存在一定的矛盾,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生产要素非法入市,成为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成为“法外经济”。这意味着,“允许集体土地入市再也不能拖了”。
黄小虎是在2013第一财经?地产汇年度峰会暨颁奖典礼上发表上述言论的。黄小虎称,这些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又主要分布在城乡结合部,我国的《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归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按照这样的规定,不管是基础性、公益性项目还是经营性项目用地,只要涉及农村用地都必须先征为国有,由政府垄断土地供应,土地的利用要接受用途管制。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财产权力在经济下实现一个重要途径,是市场交易,租赁或者买卖。由此产生的矛盾已经不仅仅是被争议农民,而是与全体农民的矛盾。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社会产品的分配都是以生产条件的分配为前提,土地是重要的生产条件,由于制度不允许农民自主支配他们的土地,农民在社会产品分配领域的弱势地位就不可能改变。
“这样的制度安排势必要遭遇农民的强烈抵制”,黄小虎表示,在市场近来大调的前提下,全国各地农民纷纷利用自己的土地资产引入各类投资主体,发展二三产业。这些经济活动,不符合现行法的制度规定,有人称之为“法外经济”。现在法外经济的总体规模已经相当可观,珠三角、长三角的企业用地,70%是集体建设用地。在东莞,建设用地总面积中占地70%是集体建设用地,在这些土地上的产业、物业也都是法外经济。根据统计,有660万外来务工人员,绝大部分都居住在法外的小产权房中。与此相应,这个是农民的年均纯收入,50%—60%来自于法外的土地和房屋出租收入,这就是所谓的“瓦片经济”。因此,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是不宜再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