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厦门港务(000905)12月3日晚间公告表示,公司曾于2012年10月29日召开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海沧港区20#、21#泊位的议案》,同意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码头公司”)为项目业主,投资建设和经营海沧港区 20#、21#泊位,用于东渡码头现有业务搬迁安置。
2013年12月2日,海隆码头公司与出让人—厦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海沧分局、第三方—厦门海沧土地储备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海隆码头公司出资133655838.00元,获得面积为368197.899平方米的地块使用权。
海隆码头公司本次购买“H2013Y29-G”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系为了满足海沧港区20#、21#泊位建设用地的需要,是海沧港区20#、21#泊位项目投资的重要构成。海沧港区20#、21#泊位项目建成运营后,将用于东渡码头现有业务的搬迁、安置,并适当提升生产经营规模,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申玉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