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51%股权挂牌无人接盘
本报记者 王小伟
中江地产(600053)21日晚公告,据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通知,按照公司控股股东中江集团国有股权挂牌公告的信息要求,在此次中江集团51%股权挂牌转让期间已正式报名的两家意向受让人均未取得合格竞买人资格,故此次股权挂牌无法成交。公司将依据上交所有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将于3月24日复牌。
1年前挂牌
早在2013年4月底,中江地产就表示,江西国资委全资子公司中江控股拟将持有的中江集团48.815%国有股权与江西中医学院持有的中江集团2.186%国有股权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价格合计9.16亿元。
当时,中江集团51%股权的接盘方已经明确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并要求有效存续10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同时对房地产开发经验作出要求。自2006年起,中江地产开始销售“紫金城”商铺,购买该商铺的业主与中江集团另一管理方江西时商旅游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均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约定委托时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该物业。不过,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紫金城”商业板块一直没能顺利招商。为摆脱经营困境,时商公司于2012年底开始与商铺业主协商退铺事宜。
业内介绍说,为了实现资金快速回流,中江地产为"紫金城"项目采取了产权分割式销售的方法,以高于当时市场的价格进行销售,并辅以商铺托管合同,同时还承诺了返租条件并进行了担保。推出这一方案,一方面可以迅速融通资金,实现滚动开发,另一方面也能够通过商铺炒作提升地块价格,为其后的商品房销售打下基础。
然而,正是因为产权的分割销售,令紫金城后期招商困难重重。由于业主过多,一些商户为了规避风险只能敬而远之,这导致紫金城商铺自投入运营来一直面临招商不佳的局面,最终演变成公司的包袱。
股权挂牌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转移。作为江西省唯一一家A股地产类上市公司,中江地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截至2013年5月21日18点,中江集团共计51%股权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告期限已届满,未得到任何一家意向受让方接受,导致本次挂牌转让流标。尽管事关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股权转让最终未能达成,但中江地产大股东仍欲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后,再度启动股权转让,其放弃公司控制权的意图十分坚决。
控制人仍未变
2013年12月底,中江地产再次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江集团的通知,中江控股拟再将持有的中江集团48.81%国有股权与江西中医药大学持有的中江集团2.19%国有股权于12月30日一并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截止日为2014年1月27日。鉴于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转移,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如果此次股权挂牌转让无意向受让人摘牌,则公司股票预计2014年1月28日复牌。如仅有一名意向受让人提出摘牌申请,公司股票预计于2014年2月11日复牌。如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受让人提出受让申请,则公司股票预计于2014年2月14日复牌。
此次转让中江控股明显放宽了不少限制。中江控股仅要求接盘方为有效存续5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的企业,而总资产也从20亿元降低至15亿元。只不过,此次股权挂牌的价格与前一次保持了一致,均为9.16亿元。
业内分析认为,内部股权结构复杂、借壳成本太大、后续经营问题等等都是影响中江集团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重要因素。从近几年中江地产的经营看,紫金城项目几乎支撑起了公司的全部业绩。但是在持续的房地产政策调控下,曾被公司寄予厚望的项目收益并不理想,上市之后,中江地产净利润增速也连续下滑。果然项目再次流拍。转让方于2014年2月13日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申请中止此次产权交易。中止后,转让方将立即对相关情况作进一步的核查,并拟按有关规定修改部分挂牌公告的信息。
但转让方决心不改。2014年3月14日,中江地产收到中江集团的通知,在本次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期间,有两家意向受让人(友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与转让方进行了接触洽谈和项目论证,两家公司均于挂牌期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了本次股权转让项目的书面受让申请。除此之外,并无有其他意向受让人提交受让申请。但今日公告再度证实,控股股东51%股权挂牌项目仍然无法成交,中江地产控制人生变依然不会发生,公司股票也将于24日复牌,正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