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的融资租赁业务获得重大进展。海特高新今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商务部、国税总局共同签发的通知文件,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海特租赁有限公司被确定为第十二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海特高新表示,海特租赁获准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试点,有利于公司优化经营模式,实现航空产业多元化发展,也有利于公司整合内外部资源,促进公司综合航空技术服务主业发展。海特租赁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试点有关文件规定,建立完善风险控制和防范机制,积极稳妥地开拓融资租赁业务。
海特高新切入融资租赁业务领域始于去年。2013年6月,海特租赁成立,主要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等,海特高新出资1.36亿元,占出资比例的80%,四川省力博建设出资34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20%。运作模式为租赁公司从航空制造企业采购飞机及航材,然后租赁或交海特租赁换给航空运输企业使用,并提供航空技术服务。
海特高新作为国内航空技术服务商,在航空机载设备的检测及维修、航空培训、部分航空技术研发领域、航空部附件制造等方面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公司的签约客户已基本涵盖中国国内全部民用航空公司、部队用户以及其他航空单位。而通过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将从纯航空技术服务业向准金融行业发展,实现航空产业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