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2014-10-14 19:29来源:证券时报网
曙光股份(600303)10月14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接到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曙光集团”)的函告,曙光集团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至 2014 年10 月 9 日期间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减持了公司股票12,812,4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
减持后,曙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由26.51%降至24.44%。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科技将使保险市场更加细化
叶海春:未来FDI流向存在不确定性
金融行业最高规格喊话 A股吃下“...
资本的责任——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第十一届(2017)中国经济增长与...
2016年度“金牛理财产品”颁奖典...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80749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8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