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星(600753)两大股东豫商集团、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银星集团”)双方控股权之争已趋近高潮。
经过多番争夺,截至2014年10月16日,两大股东各自持有东方银星股份的比例均达到29.9999%,距离30%要约收购红线仅一步之遥,且双方均表示未来不排除通过要约收购方式继续增持。
“双方同时启动要约收购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这种局面在A股市场上还未出现过。”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东方银星目前总股本1.28亿元,市值20亿元左右,主业规模很小,2014年上半年东方银星营业收入132万元,净利润-140万元,可以说就是一个“空壳”。双方控制权的争夺无非是为了争夺壳资源。
股权争夺的同时,最让市场关注的莫过于,东方银星此前公布的东珠景观借壳重组预案能否顺利通过,股权争夺战无疑给此次重组的前景蒙上了阴影。
要约收购一触即发?
早在2013年,豫商集团曾四次举牌东方银星。继2014年9月2日豫商集团第五度宣布举牌东方银星之后,东方银星10月9日公告,豫商集团一致行动人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近期再次增持了公司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已由银星集团变为豫商集团,豫商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814.26万股,占东方银星总股本的29.80%。
10月14日东方银星复牌后,双方随即展开激烈抢筹。14日,豫商集团通过一致行动人上海杰宇增持东方银星25.74万股股份,持股数量增加3840万股,持股比例则从29.80%上升至29.9999%。
面对豫商集团,银星集团则通过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进行回击。10月14日,银星集团通过一致行动人许翠芹通过招商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在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东方银星88.1万股,将持股比例提升至29.98%。10月16日,许翠芹再次增持东方银星30500股,持股比例亦达到29.9999%。
增持后,豫商集团、银星集团两方的持股比例均已经非常接近要约收购红线,其中,豫商集团持有3839.9957万股,银星集团持有3839.9872万股,前者较后者仅仅多了85股,豫商集团凭借极其微弱的持股优势位列第一大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王智斌律师表示,“如果双方同时启动要约收购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这种情况在A股市场还未出现,而且目前也缺乏相关的法律制度安排。”
“如果双方要约收购白热化后,小股东选择落袋为安,导致社会公众股比例低于25%,则公司将不符合上市条件。即便是退市之后,这个公司依然面临股权争夺的问题。”王智斌律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进一步表示。
二级市场上,东方银星股票10月14日出现放量涨停,正是由于两大股东争相“抢筹”引发,15日东方银星再次大涨,但未能涨停。从目前持股情况看出,尽管双方争夺激烈且均表示未来不排除通过要约收购方式继续增持,但对触及30%的要约收购红线都十分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