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海南椰岛(600238)12月24日晚间公告表示,2014年10月 19日,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控股”)与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富安控股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海南椰岛5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6%)。截止2014年11月25日,富安控股已通过大宗交易完成转让2241万股目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
2014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富安控股通知:富安控股与东方财智、山东省国际信托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际信托”,为东方财智指定的一致行动人)于2014年12月23日签订《海南椰岛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富安控股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上述剩余的海南椰岛股票27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6%),按照东方财智的要求转让给山东省国际信托公司-恒鑫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股票账户名下。
此次转让完成后,东方财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公司5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6%),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申玉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