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快报》记者近日获悉,武昌鱼虚假陈述案涉及1100万元诉讼再次获得和解,52位武昌鱼投资者在历经3年诉讼长跑后,成功获得395万元赔偿。与此同时,陈年诉讼得以解决也为武昌鱼重大资产重组扫清一大障碍,推进重组顺利进行。
52位投资者成功获赔395万
2015年5月18日晚间,武昌鱼发布公告称,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公司已与52位投资者涉案标的共计1100万元的有权代理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支付赔偿款项,赔偿上述投资者因公司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而据投资者代理人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介绍,上述52位投资者共计获得了395万元的赔偿。
公告同时显示,武昌鱼因信息披露违规,于2012年2月3日被证监会处罚,在随后的两年诉讼时效内,共计70余名投资者向武汉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主张金额约2200万元。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武昌鱼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主要包括:2006年、2007年、2008年未及时披露有关订立重要合同、重大诉讼事项;同时对应年度报告未披露有关对外担保事项、重大诉讼事项和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事项,主要为中地公司为华普国际、华普集团借款本金3.5亿元及其利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中地公司与农行东城支行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情况和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情况;中地公司与东开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的诉讼情况和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情况。
武昌鱼上述违法事实被证监会认定构成虚假陈述,而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翦英海也被予以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3年诉讼长跑终获胜利
据了解,前述52位投资者索赔之路并不平坦,部分投资者在诉讼期间还追加了实际控制人翦英海作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而早在去年7月份,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就武昌鱼虚假陈述案作出过一例判决,该份判决书显示,原告张某要求武昌鱼赔偿投资差额损失348147元,最终法院判决武昌鱼赔偿张某84373.85元及利息损失,判决同时认定,张某的其他损失约占起诉标的76%的部分,为“张某应自行承担因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导致的股票交易损失”。很显然,该例判决中,投资者仅获得了24%的赔偿支持。
在法院对原告张某诉讼作出判决后,武昌鱼方面曾提出和解方案,表示仅愿意对前述52位投资者支付180万的赔偿金,赔偿比例约16%。如此低比例的赔偿让投资者无法接受,和解宣告失败。
在随后近一年的时间里,双方一直僵持不下,诉讼陷入僵局。
据悉,武汉中院对原被告双方都做了很多调解工作,法院也曾向双方代理人表示希望案件能够尽快和解结案,一方面对投资者来说能尽快拿到赔偿款,另一方面对武昌鱼来说也能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说实话,对于395万元的赔偿金额我们并不是很满意,基于尊重投资者尽早结束诉讼的意愿,及资金回笼的考虑,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目前,投资者也已经顺利拿到赔偿款项。”许峰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