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成立于2002年,于2003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中国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自上市以来,通过不断经营和进取,树立了“诚信经营、规范治理、信息透明、业绩优良”的良好资本市场形象,而市值管理正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推动力。
长江电力市值管理始终坚持以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为理念,并致力于为股东创造丰厚回报,从而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赢。本文将通过分析长江电力在中国资本市场上首超千亿规模的重大资产重组,来论述长江电力的市值管理。
一、背景介绍
长江电力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业务,其控股股东中国三峡集团是全国最大的水电开发企业,全面负责三峡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并被授权滚动开发金沙江下游梯级电站。
2008年,三峡工程主体26台发电机组(不包括地下电站)全部建成发电,当时,为适应中央企业改制重组和市场竞争的需要,中国三峡集团启动了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工作,由长江电力收购其剩余18台发电资产(其中8台已经注入长江电力),该收购构成了长江电力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历时一年,交易规模达到1073亿元,是中国资本市场首次超过1000亿规模的重大资产重组。长江电力以承接500亿元中国三峡集团债务,向中国三峡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201亿元,以及支付372亿元现金的对价方式进行了收购。本次交易完成后,长江电力资产规模大幅增加,盈利能力呈现爆发式增长,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
二、以优化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实现公司价值创造
从方案设计之初,长江电力就始终把如何保护广大股东利益作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并努力通过不断优化和改进重组方案,以实现公司的价值创造。
(一)提前完成承诺收购三峡机组
按照长江电力改制上市的承诺,除上市之初拥有的4台三峡电站发电机组外,在2015年之前将逐步收购三峡电站剩余发电资产。
2008年之前,长江电力逐步收购了三峡电站4台发电机组,截至2008年,三峡电站最后1台发电机组投产。在具备收购条件的情况下,经过比较分析一次性收购和分批收购方案的优劣,本着努力为股东创造回报的原则,公司决定提前兑现承诺,采用一次性收购的方案。
(二)目标资产——以盈利性资产为标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目标资产主要为能产生当期盈利的三峡工程剩余发电资产,并未将其他在建工程,诸如金沙江下游梯级电站、三峡地下电站等纳入收购范围。主要考虑是,由于在建项目建设工期长、潜在风险大,在投产前不能产生收益,将大幅降低长江电力净资产收益率;另外,长江电力在争取国家优惠政策以及移民协调的难度比中国三峡集团大;最后,支付大量现金去收购不能产生效益的在建工程,将有可能被市场误解为大股东借机套现,从而在资本市场造成负面影响。
(三)对价支付方式——多债少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资产总值为1073亿元,主要内容为:承接债务500亿元,向中国三峡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201亿元,支付现金372亿元。采用 “多债少股”的方案,使长江电力资产负债率从33.67%增至64.32%,在不影响每股收益的前提下,有效的控制了资产负债率。此外,中国三峡集团持有长江电力的股份从62.07%仅增至67.63%,没有过多稀释中小股东股权比例,保护了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