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据上交所12月11日披露,国中水务(600187)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以及公司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上交所决定对该公司及其时任董事会秘书尹峻予以监管关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2 号》查明的事实,国中水务存在的违规事项包括: 一,信息披露不及时,未及时披露返还增值税退税事项。 2017 年 4 月 11 日,国中水务子公司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返还退税款及缴纳税收滞纳金 706 万元。相关返还退税款导致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增加 70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619 万元的 43.6%。上交所表示,上述返款退税款事项属于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应当及时予以披露。但公司迟至 2018 年 6 月 5 日,才在 2017 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中予以披露,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
二,公司排污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在 2017 年年度报告中仅披露了重点排污子公司的名单,但未详细披露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等。上交所表示,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对于重点排污单位排污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不完整。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不准确。 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1.25 亿元。但该部分需置换资金中,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预先投入的 1391 万元,来源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前次募集资金,公司在实际进行资金置换的过程中也并未对该部分资金进行置换。公司在公告中未充分、准确地说明相关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