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兴民智通(002355)1月6日晚公告,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银行账户的部分资金被冻结,冻结金额为1500万元。
针对资金冻结的原因,公司表示,根据银行转发的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法院(2018)暨02执17694号执行裁定书,公司得知本次资金冻结的原因系全资子公司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简称“唐山兴民”)未执行与玉田县鑫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鑫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结果,鑫隆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公告显示,本次被冻结的资金为1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2%,且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影响。除被冻结的资金金额1500万元外,该账户内其他资金以及账户正常功能不受影响,同时公司的其他账户及唐山兴民的账户均未冻结,目前正常运转。上述资金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表示,由于上述案件系子公司唐山兴民工程合同诉讼,而当地法院根据执行裁定冻结上市公司账户,目前公司已委托律师就上述案件进行听证,并拟向上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同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当地法院沟通,争取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资金的冻结。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