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控股股东协议转让29.9999%股份 绿都集团将间接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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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1 21:58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高改芳)1月11日晚,汇通能源(600605)发布公告,其控股股东弘昌晟与西藏德锦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西藏德锦以每股20.36元的价格受让弘昌晟直接持有的汇通能源非限售流通股份4420.32万股,总价款为9亿元,占汇通能源总股本的29.9999%。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德锦持有上市公司4420.32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9999%,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汤玉祥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据了解,西藏德锦成立于2017年5月,其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商务信息服务(不含投资咨询)、会务服务。
公告披露了西藏德锦控股股东为绿都集团。据了解,绿都集团成立于2002年,管理总部位于上海,主营房地产开发业务,具有国家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目前已布局16座城市,开发40多个房地产项目,总开发面积逾1000万平方米,服务20余万业主。
公告内容显示,西藏德锦拟通过本次协议收购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旨在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对上市公司资源配置与业务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全面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促进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根据公告内容,汇通能源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有色金属(铜)贸易及房产租赁;西藏德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拥有房屋租赁和物业服务业务,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经营相似业务的情形,但占各自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小,且二者在开展的目的、开展的区域、面向的客户群体均有不同。
有关此次股权转让的后续安排,公告披露,西藏德锦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股份、改变或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出售合并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购买或置换资产的计划。此外,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德锦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与上市公司之间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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