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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业务踩雷 浙商证券起诉ST中新控股股东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陈一良)6月10日下午,浙商证券(601878)公告称,公司近日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公告显示,2017年4月起,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新产业集团”)与公司开展了三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标的为ST中新(603996)共计4115.25万股(包含补充质押部分),融资本金合计为1.8亿元。中新产业集团股东江珍慧与陈德松为上述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告称,2019年5月,交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追保线,中新产业集团未按协议约定采取相应履约保障措施,上述全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发生违约。公司根据融资金额分别向法院起诉中新产业集团、江珍慧、陈德松,要求被告支付公司待购回本金、违约金、延期利息等。

  公告强调,公司目前各项经营业务情况正常,鉴于案件尚在诉讼过程中,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6月4日,ST中新公告称,由于浙商证券与ST中新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德松、江珍慧纠纷一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申请分别轮候冻结中新产业集团、陈德松、江珍慧持有的ST中新无限售流通股1.55亿股(占总股本51.77%)、2165.63万股(占总股本7.22%)、2165.63万股(占总股本7.22%),冻结期限为两年。

  ST中新表示,截至6月4日,中新产业集团、陈德松、江珍慧合计持有的ST中新1.99亿股(占总股本的66.21%)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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