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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大股东解除表决权委托并拟清仓减持 东晶电子将无实控人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杨洁)东晶电子(002199)6月10日晚公告称,持股10.59%的公司第二大股东李庆跃拟6个月内清仓减持。同时公司收到原控股股东蓝海投控通知,李庆跃与蓝海投控于6月10日已经解除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将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根据公告,在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前,公司控股股东为蓝海投控,实际控制人为钱建蓉。钱建蓉控制的蓝海投控通过直接持股和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合计持有的公司表决权20.61%(其中直接持股10.02%,受托行使表决权10.59%)。

  此次解除表决权委托的股东李庆跃,持有公司股份10.59%,解除委托后,蓝海投控所持有的受托行使表决权相应减少10.59%。从直接持股来看,蓝海投控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千石创富通过其资管计划持有公司14.80%股份。但是根据千石创富于2014年1月出具的承诺函,千石创富不会以任何形式单独或联合谋求东晶电子的控制权或成为东晶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并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所持有的东晶电子股份所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不向东晶电子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因此,东晶电子表示,本次表决权委托的解除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任何一名股东均无法凭借其所持股份单独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和重大经营决策产生决定性影响,任一股东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都无法达到对公司实际控制的要求,公司将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李庆跃表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将所持全部2578.33万股公司股份进行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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