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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披违规 *ST升达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6月24日下午,*ST升达(002259)公告称,6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证监局(简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单洋等3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3月18日10时至3月19日10时,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有关融资租赁案裁定,对公司控股的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简称“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简称“米脂绿源”)全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了司法拍卖,起拍价分别为1.91亿元、2.49亿元,米脂绿源、榆林金源是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两家公司被司法拍卖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6.52亿元,分别占公司截至2018年末总资产、净资产的21.23%和43.63%;两家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1亿元,占升达林业营业总收入的92.81%。

  公告称,经查,公司在2月份即已知悉拍卖事项,但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后续进展,迟至4月4日才进行公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现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上述决定书涉及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单洋、副总经理钱学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徐德智同时收到四川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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