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子公司交易相对方涉嫌合同诈骗 湘电股份收问询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湘电股份(600416)7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19年7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经济合同纠纷等事项的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11项问题,并于2019年7月4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7月1日,公司公告,子公司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国贸公司”)开展的多笔纸浆贸易业务中,交易相对方涉嫌合同诈骗,相关合同总金额约为3.7亿元。该事项对公司影响较大。同日,公司还披露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继续冻结的公告。

  交易所要求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得知子公司国贸公司纸浆贸易交易相对方涉嫌合同诈骗的具体时间,公司报案和提起诉讼的具体时间,并核实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不及时的情况。

  《问询函》显示,公司公告披露,涉嫌诈骗的合同金额约为3.7亿元,均为远期信用证结算,目前已止付3.2亿元。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相关信用证目前的兑付情况;上市公司为国贸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和现金拆借情况;信用证止付的法律效果和对公司现金流的可能影响;上述担保和可能的资金流出对公司生产经营、经营业绩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问询函》显示,公司公告披露,上海堃翔物流有限公司仓库的查封导致下游其他需方无法提取货物,可能会涉及到经济纠纷的合同金额约为1.9亿元。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与下游其他需方的结算方式,国贸公司已收到的货款金额;下游其他需方无法提货的数量、金额,以及公司可能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和应对措施。

  交易所要求,补充披露子公司国贸公司与交易相对方开展纸浆贸易的起始时间、签订相关贸易合同的时间和金额、已完成和未完成的交易合同主要条款、合同履行情况;公司与下游需求方签订的合同总金额、货物交付期限、已收取的货款金额、尚未交付的货物金额、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的具体约定。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