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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权过户难产 债权方“登门”履新 *ST升达实控人“宝座”不安稳

于蒙蒙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ST升达7月11日公告称,公司当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单洋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陆洲、杜雪鹏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单洋目前为*ST升达实控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两位被提名高管均来自于华宝信托,而华宝信托为*ST升达控股股东升达集团的债权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宣判,升达集团需偿还华宝信托A类贷款本金和B类贷款本金合计12.37亿元,另有相关罚息。目前困扰单洋的是其实控人地位并不稳定。2018年11月,单洋旗下公司与*ST升达原实控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但股权过户过程中,升达集团债权人包商银行司法冻结了江昌政及江山所持升达集团的股权,后又出现华宝信托的诉讼赔偿。*ST升达称,如果华宝信托处置质押股票,可能影响公司控股权的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

  高管背景特殊

  此次两名高管人选均来自华宝信托。公告显示,陆洲1976年1月生,2017年1月加入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资深风控经理。杜雪鹏1987年2月生,2017年1月加入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保全小组高级投资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ST升达控股股东升达集团与华宝信托存在借贷关系。2016年11月30日,升达集团与华宝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华宝信托向升达集团发放金额不超过14.1亿元的信托贷款。为担保《信托贷款合同》的履行,华宝信托与升达集团、江昌政分别签订了《股票质押合同》,升达集团将其持有的1.84亿股*ST升达股票、江昌政将其持有的2867.66万股*ST升达股票质押给华宝信托,并按约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3月7日期间,华宝信托依约放款。因升达集团未能按约清偿信托贷款本息,华宝信托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ST升达于2019年7月3日收到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升达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华宝信托A类贷款本金8.27亿元;同时归还原告华宝信托截至2018年5月24日的A类贷款罚息927.35万元,及自2018年5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罚息;升达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华宝信托B类贷款本金4.1亿元;升达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华宝信托截至2018年5月24日的B类贷款利息1617.53万元,B类贷款罚息735.59万元,及自2018年5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罚息。

  控制权受关注

  2018年11月16日,单洋控制的海南保和堂与*ST升达原实控人江昌政、江山、董静涛、杨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海南保和堂以2000万元购买江昌政等人合计持有的升达集团100%的股权,海南保和堂承诺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采取措施优先解决升达集团对*ST升达的资金占用以及*ST升达为升达集团提供的违规担保。

  2019年1月21日,海南保和堂出具说明,承诺在2019年3月31日前解决不低于4亿元的资金占用,2019年6月30日前解决剩余所有升达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但海南保和堂上述承诺并未如期兑现。该公司称,一直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升达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但由于不可控的因素,海南保和堂无法按照约定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海南保和堂表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简称“焦作市保和堂”)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所持升达集团共计70%股权司法查封后,焦作市保和堂与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应于上述股权解除司法查封当日共同办理该70%股权过户至海南保和堂的工商变更登记。但在办理签署70%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时,升达集团的债权人包商银行司法冻结了江昌政及江山所持升达集团的股权,导致江昌政及江山所持有的升达集团82.33%的股权转让无法按原计划过户;截至目前,海南保和堂仅持有升达集团17.67%的股份,剩余82.33%的股份能否过户及过户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海南保和堂面临的难题不止于包商银行一家。2019年5月2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升达集团与华宝信托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的质押物为升达集团持有升达林业(现为*ST升达)25.34%的股权。若最终判决涉及到质押物的处置问题,则会影响海南保和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判决。海南保和堂正积极与包商银行及华宝信托等升达集团债权人进行沟通,避免由于债务纠纷造成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变动;在上述问题解决后或有明确预期时,海南保和堂将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义务,及时解决升达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

  *ST升达早前表示,公司与控股股东升达集团为不同法人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独立。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但因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所持公司的全部股票被质押、冻结,如果华宝信托处置质押股票,可能影响到公司控股权的变动,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对公司的股票交易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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