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因信息披露违法 欢瑞世纪收重庆证监局罚单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何昱璞)欢瑞世纪(000892)7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存在相关信披违法行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重庆证监局拟对欢瑞世纪罚款60万元。

  据了解,2017年7月17日欢瑞世纪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9年7月26日,欢瑞世纪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事先告知书显示,欢瑞世纪及相关当事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调查完毕,重庆证监局依法拟对欢瑞世纪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欢瑞世纪及相关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涉及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简称“欢瑞影视”)与欢瑞世纪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欢瑞影视及欢瑞世纪信息披露违法的情况,包括欢瑞影视因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的情况、欢瑞影视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欢瑞影视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情况、欢瑞影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欢瑞影视资金的情况等。

  其中,欢瑞影视2013年因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6939.62万元;2014年因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2789.43万元。欢瑞影视虚构收回应收款项2550万元,造成2015年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25万元,2016年半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67.5万元等。综上,欢瑞影视作为涉案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因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数据,导致欢瑞世纪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庆证监局拟决定责令欢瑞世纪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钟君艳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副董事长兼总裁赵枳程,原董事张欣怡,独立董事陈宋生、庄炜,监事张俊平、江新光、陈亚兰,财务总监李文武、董事会秘书徐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