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实控人因故意隐瞒持股情况 被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
欧阳春香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春香)天奇股份(002009 )8月11日晚间公告,近日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实控人黄伟兴故意隐瞒其通过天弘基金定增1号持有公司1600万股的情形,构成《证券法》规定的实控人指使上市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行为。拟决定对天奇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黄伟兴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黄斌、费新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决定书称,黄伟兴以借用他人名义认购资管计划劣后级份额的方式认购天奇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2013年4月,经中间人张泽宇联系,黄伟兴与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公司议定由浙江发展出资4.54亿元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具体模式为以资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其中浙江发展认购资管计划的优先级,享受固定年化收益;由张泽宇、黄斌负责寻找资产管理公司和劣后级投资人。黄伟兴借用他人名义认购了财通基金定增21号等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份额,认购金额为4100万元。
2014年年末,天弘基金定增1号持有天奇股份股票1600万股。黄伟兴作为天奇股份的实控人,未将其通过天弘基金定增1号控制天奇股份1600万股股份的情况告知公司,天奇股份2014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