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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防务优化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行业战略重组进程加速

万宇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万宇)8月14日晚,中船防务发布公告称已收到控股股东中船集团《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对重组方案进行调整,旨在有效落实供给侧改革、降低企业杠杆率、响应中船集团《高质量发展战略刚要》以及解决下属控股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从而达到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及船舶行业战略重组的目的。受重大重组复牌利好消息影响,中船防务今日开盘封涨停。

  根据承诺函,本次优化调整后的方案分为三大步骤:第一步由中国船舶(600150.SH)向中船防务、中船投资、工银投资、交银投资等11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江南造船 100%股权;向中船防务、华融瑞通、新华保险等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外高桥造船 36.2717%股权和中船澄西21.4598%股权;向华融瑞通、中原资产、新华保险等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船国际23.5786%股权和黄埔文冲30.9836%股权;向中船防务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广船国际 27.4214%股权;第二步组建动力平台:中船集团以持有的中船动力100%股权、中船动力研究院51%股权、中船三井15%股权出资,中国船舶以持有的沪东重机100%股权出资,共同设立中船动力集团;第三步进行资产置换:中船防务以持有的黄埔文冲69.02%股权、广船国际49%股权与中国船舶及中船集团持有的中船动力集团 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

  公告显示,此次调整后的方案与中船防务于2019年4月4日披露的公告重大资产重组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中的方案相比,除交易对手方由中船集团变更为中船集团和中国船舶外,公司所持有的资产不存在差异。同时,中船集团也进一步承诺,在步骤一即中国船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时同步启动步骤二即组建动力平台,同时承诺待步骤一和步骤二实施完成后,六个月内启动步骤三即资产置换,以消除中国船舶和中船防务的同业竞争。中船集团也在承诺函中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并导致中国船舶、中船防务利益受损,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业内人士分析,从本次公布的优化调整的方案来看,足以看出中船集团加快下属上市公司重组进程的决心,这也是为了进一步消除中船防务和中国船舶的同业竞争,为上市平台中船防务及中国船舶分别带来总资产及净利润上强劲的增长动力。此外,南北船战略合并重组也将带来外溢效应,新一轮军工资产整合有望加速,为股东带来更高收益,同时也进一步提升资产市场对未来船舶行业发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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