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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旗下水电开发公司挂牌增资项目 拟募资不低于200亿元

刘丽靓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刘丽靓)据北交所9月6日消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增资方式引入不低于2个不超过10个投资方,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200亿元,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发展公司主业、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与清洁能源相关的产业投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披露信息显示,融资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位于青海省西宁市,主要从事电站的开发与建设、电站的生产和经营、硅产品和太阳能发电设备的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从目前公司股权结构看,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51%,剩余的股份为电投黄河(嘉兴)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值得注意的是,第二大股东电投黄河(嘉兴)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办理减资事宜,减资完成后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融资方全部股权。并且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会把部分资产通过内部重组划入融资方,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本次增资在上述减资及内部重组的基础上进行,减资及内部重组前公司注册资本127.45亿元。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资产总计839.37亿元,营业收入119.53亿元,所有者权益282.12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继续保持其对融资方的控股地位。  

  关于投资方资格条件,意向投资方需为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意向投资方应不属于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的情况。同时增资条件中明确单一意向投资方投资金额不得低于10亿元,且不接受联合投资。融资方遴选投资人将主要考量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业务互补性及协同性、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契合程度等,同时意向投资方能给予公司资金、战略、渠道等支持将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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