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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集团拟成为金牛化工第一大股东

吴科任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吴科任)金牛化工(600722)9月27日晚间公告,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冀中集团、冀中股份的通知,冀中集团、冀中股份分别与峰峰集团于9月27日签署《关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冀中集团与峰峰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权益变动完成后,峰峰集团直接持有金牛化工1.36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99%,在金牛化工直接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70亿股,占总股本的24.99%。峰峰集团将成为金牛化工第一大股东,但金牛化工实控人仍为河北省国资委。
  具体来看,根据上述文件,冀中集团拟将其直接持有的金牛化工6796.39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99%)转让给峰峰集团,转让总价约为4.23亿元;冀中股份拟将其直接持有的金牛化工6803.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0%)转让给峰峰集团,转让总价约为4.23亿元;同时,冀中集团将其另行直接持有的金牛化工3401.6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峰峰集团行使。
  公告显示,因冀中集团为峰峰集团和冀中股份的控股股东,上述权益变动系同一控制下的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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