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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股份收上交所问询函 要求说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具体情况

宋维东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曙光股份(600303)10月22日晚公告称,公司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要求补充披露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事项具体情况。

  此前公告显示,曙光股份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拟出售老厂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和部分设备等相关资产。曙光股份表示,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被收储,标的资产为公司闲置资产,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对此,上交所要求曙光股份补充披露,本次收储的具体进展及时间安排,是否已与相关方达成相关安排或协议;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理位置、土地使用性质、周边地块价格、近期可比交易情况、闲置情况及此前的使用状态等,并明确相关资产权属是否清晰、产权证书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设定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公告还显示,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最终价格未确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对此,上交所要求曙光股份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的审计或评估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及后续的时间安排,并结合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和后续财务处理,评估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结合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业绩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利用资产处置交易确保本年盈利的目的;本次交易后续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表,是否涉及人员安置、拆迁及其费用安排等。

  对于曙光股份将于11月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上交所还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在标的资产评估工作未完成、本次交易价格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均未确定的情况下,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主要考虑、合理性及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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