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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兴将成为*ST斯太第一大股东

于蒙蒙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于蒙蒙)*ST斯太(0007601028日晚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通知,获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就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简称“英达钢构”)股票质押诉讼事项出具了《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英达钢构持有的公司8959万股限售股股票的冻结,将标的股份作价1.42亿元(扣除诉讼费及执行费),交付给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财通资管”,代表财通证券资管财富十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用于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

  公告显示,20198月,财通证券资管财富十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四川信托”,代表四川信托-泓玺一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与成都国兴昌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国兴”)签署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四川信托将其享有的“四川信托-锦宏一号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作价5.65亿元转让给成都国兴。

  根据信托计划和资管计划约定,成都国兴作为四川信托-锦宏一号单一资金信托的受益人,通过信托计划再通过财通证券资管财富十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ST斯太8959万股,占*ST斯太总股本的11.61%,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更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将由英达钢构变更为成都国兴。

  *ST斯太表示,因英达钢构未完成2016年度业绩补偿承诺,故上述股份均处于限售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本次司法裁定后,成都国兴持有的公司8959万股股票仍处于限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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