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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宝及时任董事长被大连证监局给予行政处罚

宋维东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ST天宝(002220)11月24日下午公告称,大连证监局已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调查完毕,公司于11月22日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连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黄作庆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经查,ST天宝未按规定披露2.5亿元重大担保事项。2016年8月25日,ST天宝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作庆与中泰创展签署《借款合同》,黄作庆向中泰创展借款2.5 亿元。同日,ST天宝与中泰创展签署《第三方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ST天宝对上述《借款合同》为黄作庆提供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上述2.5亿元担保占ST天宝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76%,属于重大担保事项。ST天宝未及时披露该重大担保事项,也未在2016年及2017年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直至2018年12月26日才将该重大担保事项首次披露。

  此外,ST天宝食品未按规定披露2亿元重大担保事项。2016年11月16日,承运投资、碧天财富与黄作庆签署《借款及保证合同》,承运投资向碧天财富借款2亿元,黄作庆为上述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日,碧天财富与ST天宝签署《保证合同》,ST天宝为上述《借款及保证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2017年11月16日,承运投资与碧天财富对上述借款事项签署《借款延期协议》。同日,ST天宝与碧天财富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上述2亿元担保占ST天宝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属于重大担保事项。ST天宝未及时披露该重大担保事项,也未在2016年及2017年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直至2018年12月26日,才将该重大担保事项首次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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