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达股份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开庭
康书伟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书伟)亨达股份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11月26日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是继时空客案之后,全国第二例新三板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
在当天庭审中,6名原告代理律师与14名被告代理律师、当事人围绕该案是否适用《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损失计算方式、系统风险扣除、14名被告责任分担以及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等问题展开了法庭辩论。截至发稿时,该案当日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