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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控股第三大股东终止转股 英昊资产接盘未果

证券时报

   

  科华控股(603161)11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单一第三大股东上海尚颀股权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海英昊资产达成一致,决定终止实施股权转让。

  在此之前的4月30日,尚颀一期等与英昊资产签署协议,拟向后者转让科华控股667万股(5%)。科华控股11月25日的公告显示,尚颀一期及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分别持有812.06万股、325.11万股及162.05万股,三方合计持有科华控股1299.22万股(9.74%),均为科华控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19年1月9日解禁。

  根据此前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英昊资产看好科华控股未来业务发展前景,遂拟以现金方式受让667万股,约13.20元/股,总对价8804.4万元。

  对于本次终止股份转让的原因,科华控股在公告当中给出的解释是,因英昊资产自身安排等原因。

  科华控股在11月25日曾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称,尚颀一期、尚颀增富、扬州基金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科华控股还提醒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尚颀一期、尚颀增富、扬州基金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的变化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仅部分实施或者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值得一提的是,科华控股曾于11月21日收到尚颀一期及尚颀增富、扬州基金《关于减持公司股份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在11月19日至11月20日期间,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减持科华控股股份2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据介绍,本次减持的主要原因系由于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交易员在交易前未核对减持计划报告及披露情况而发生了误操作。

  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的本次减持行为未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相关减持计划公告,违反了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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