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数据港:阿里巴巴拟与公司合作建设数据中心

张兴旺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兴旺)数据港(603881)12月2日盘后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采购部(简称“阿里巴巴”)的《数据中心需求意向函》(简称“需求意向函”)。阿里巴巴拟与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合作建设数据中心。此次需求意向函涉及数据中心项目自开工之日起 18 个月内交付,上述意向项目全部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公司在运营期限内,通过向阿里巴巴收取数据中心服务费获取收入。上述意向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在运营期限内,预计数据中心服务费(不含电力服务费)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24.4 亿元。

  数据港表示,目前公司尚未完成意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评估,且项目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根据公司业务模式,数据中心项目需先期资金投入,对公司未来一定时间内可能产生较大的资金压力。

  数据港称,上述意向项目若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的规模,同时有利于加强公司与阿里巴巴之间现存的战略合作关系,对公司后续深化在云计算数据中心领域的业务合作具有重大意义。目前上述意向项目尚未建成交付使用,故不会对公司2019年业绩产生显著影响。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签署数据中心服务合同后,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将增加公司当年度收入。

  数据港表示,此次需求意向函为阿里巴巴向公司发出的意向性需求,仅为阿里巴巴向公司发出的单方意向要约,公司尚未与其签订正式《合作备忘录》或《数据中心合作协议》。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