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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利源:法院指定沈阳利源破产重整管理人 公司股票不存在被暂停上市情形

宋维东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ST利源(002501)12月2日晚间公告称,沈阳市中级法院指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破产重整管理人。

  *ST利源表示,沈阳利源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进而导致公司2019年业绩大额亏损以及公司净资产为负数。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披露之时,因触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而被深交所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存在因上述事项导致直接被深交所暂停上市的情形。

  此外,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指定沈阳利源破产重整管理人,沈阳利源将不再受公司控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沈阳利源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不论重整计划是否顺利实施,公司股票交易均不存在因沈阳利源重整结果影响而直接被深交所暂停上市的情形。

  *ST利源表示,公司将依法申报债权,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同时,公司还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持与沈阳利源管理人的沟通,协助沈阳利源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并督促其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加快推进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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