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时任副总裁违规卖出公司股票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周松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上交所12月11日披露纪律处理决定,对东软集团(600718)时任高级副总裁盖龙佳予以通报批评。
经上交所查明,截至2019年3月28日,盖龙佳持有公司2.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2%。2019年3月29日,盖龙佳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述股票,成交均价为14.24元/股。减持后盖龙佳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上交所表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盖龙佳卖出所持公司全部股票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25%的相关规定。另经核实,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盖龙佳于2019年3月29日卖出股票的行为发生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前30天内,还构成定期报告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的违规行为。另外,盖龙佳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未按规定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直至2019年5月21日才就前述股份买卖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盖龙佳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