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郑州银行第一大股东拟增持不低于1104.54万元

骆民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郑州银行公告,公司拟采取由第一大股东郑州市财政局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郑州市财政局拟以累计不低于截至公告日所享有的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的现金分红15%的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即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104.5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实施期限为自公告日起6个月内。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