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第一大股东拟增持不低于1104.54万元
骆民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郑州银行公告,公司拟采取由第一大股东郑州市财政局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郑州市财政局拟以累计不低于截至公告日所享有的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的现金分红15%的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即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104.5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实施期限为自公告日起6个月内。
郑州银行公告,公司拟采取由第一大股东郑州市财政局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郑州市财政局拟以累计不低于截至公告日所享有的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的现金分红15%的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即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104.5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实施期限为自公告日起6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