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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辅仁及其控股股东等被公开谴责

周松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上交所12月25日披露,ST辅仁及其控股股东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辅仁集团”)、关联方辅仁科技控股(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辅仁科技”)、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宋河股份”)、河南省宋河酒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宋河实业”)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公司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决定对ST辅仁、辅仁集团、辅仁科技、宋河股份及宋河实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时任公司和辅仁集团董事长、公司总经理朱文臣,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海杰、财务总监朱学究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朱文臣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时任副董事长朱成功、董事兼副总经理朱文亮、董事苏鸿声,时任独立董事安慧、耿新生、李雯予以通报批评。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经上交所查明,公司2019年8月31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向控股股东辅仁集团、间接控股股东辅仁科技及辅仁集团下属公司宋河股份、宋河实业等关联方提供借款余额16.36亿元。相关关联债权债务为临时借款,并无实际业务背景,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29%。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金额巨大,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另外,2018年1月至6月,公司为辅仁集团、宋河股份、宋河实业提供4笔担保,金额累计达1.4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4%,担保余额6202万元,已全部逾期。公司未按规定对上述关联担保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未予及时披露。迟至2019年5月14日才披露其中一笔为宋河实业3000万元债务提供的担保,迟至2019年8月31日才在2019年半年报中披露其余担保事项。

  公司在2019年5月14日披露的担保相关公告中称,存在为宋河实业一笔3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该债务已于2019年5月5日到期,相关担保责任已解除。但根据2019年半年报,公司仍需为前述宋河实业债务承担剩余1002万元的担保责任,其担保责任并未完全解除。公司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存在不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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