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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纸业发起对博汇纸业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价5.36元/股

康书伟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书伟)博汇纸业(600966)1月7日晚间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方为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金光纸业),要约收购价为5.36元/股。这一价格与金光纸业此次协议受让博汇纸业股价相同,但低于1月7日公司5.86元/股的收盘价。

  金光纸业表示,长期看好中国经济未来发展前景,坚定加大投资中国市场的力度,拟通过本次交易进行战略整合,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触发要约收购

  金光纸业此前已通过控股子公司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宁波管箱)持有博汇纸业20%股份,加之1月6日签署协议,受让博汇集团1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博汇纸业28.84%股份,金光纸业合计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超过30%而触发要约收购。

  金光纸业确定的要约收购价高于此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金光纸业控股子公司宁波管箱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取得博汇纸业股票的最高价4.95元/股,符合有关规定。本次要约收购总金额最高为36.66亿元。

  本次要约收购文件尚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批准,收购要约尚未生效。

  金光纸业表示,虽然此次收购不以终止博汇纸业上市地位为目的,但如果本次要约收购期届满时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股本总额的10%,博汇纸业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若博汇纸业出现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情况,有可能给博汇纸业投资者造成损失。金光纸业表示,若出现因要约收购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金光纸业可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议促使博汇纸业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如博汇纸业最终终止上市,金光纸业保证仍持有博汇纸业股份的剩余股东能够按要约价格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人。

  申请豁免前期不谋求控制权承诺

  金光纸业四轮举牌后,又通过获得博汇集团100%股权,从而拿下博汇纸业控股权。 但这与公司2019年10月11日所做出的未来12个月内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相违背。

  为避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金光纸业将《关于豁免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的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表示,本次豁免金光纸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事项,有利于推动股权转让事宜顺利进行。金光纸业拟通过战略整合,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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