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拟注册申报不超10亿元的海外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康曦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四川长虹(600839)2月11日晚间公告,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拟以下属子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和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申报不超过10亿元的海外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次专项计划,公司拟选定国金证券作为主承销商。
公告称,公司利用海外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海外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同时,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可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