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力帆股份:再向控股股东转移1.22亿元债务

康曦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力帆股份(601777)4月16日晚公告,4月公司及其7家子公司、重庆润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润鹏地产”)及重庆景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建设工程债权人共签订12份《债务转让协议书》,将力帆股份及其7家子公司对建设工程债权人的债务转由给润鹏地产承担,合计转让债务1.22亿元,由此形成润鹏地产对力帆股份及其7家子公司的1.22亿元债权。润鹏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力帆控股参与的合营企业。

  公告称,为减轻力帆股份债务即期偿付压力,缓解流动性短缺问题,在润鹏地产形成对力帆股份及其7家子公司合计1.22亿元债权后,力帆控股拟受让润鹏地产享有的全部债权。另外,经各方一致同意,力帆股份及其7家子公司对力帆控股所负债务全部由力帆股份承担,最终形成力帆控股对力帆股份1.22亿元债权。

  值得注意的是,4月15日晚公司公告,为减轻公司债务压力,化解流动性危机,力帆控股拟以自有资产代偿、承接债务等方式为公司解除欠第三方共计8.66亿元债务,并形成公司与力帆控股之间新增8.66亿元债务往来。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