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阳能源:证券简称6月3日起变更为“辽宁能源”
宋维东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红阳能源(600758)5月29日晚公告称,因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为更好地反映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定位,进一步提升公司影响力,公司证券简称将于6月3日起变更为“辽宁能源”。此外,公司于5月21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据悉,为深化辽宁省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推动辽宁省能源类企业战略性重组暨省属国资同一控制下的整体性调整,辽宁能源产控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了沈煤集团持有的红阳能源3.18亿股股份。
4月29日,上述股权过户完成后,辽宁能源产控集团直接持有红阳能源24.05%的股份,通过其控股子公司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红阳能源7.35%的股份,合计持有31.41%的股份,成为红阳能源控股股东。红阳能源实际控制人仍为辽宁省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