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红旗连锁:拟与兰州国资利民共同成立红旗利民 探索新经营模式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红旗连锁(002697)6月11日盘后公告,当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兰州国资利民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兰州国资利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成立甘肃省红旗利民连锁有限公司(暂定名,简称“红旗利民”),注册资本拟定为1.5亿元。公司以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权、管理团队和模式、供应链平台输出作价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公告称,公司作为西南地区便利店龙头企业,兰州国资利民是当地民生保障类的市属国有企业,此次合作是公司走出四川,同时也是对新经营模式的探索。双方将利用自身的优势资源及渠道,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本次合作将输出公司先进的连锁管理模式,进一步扩大公司影响力,起到上市公司引领作用。

  同日公司公告,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投资设立海南省海口市红旗连锁进出口贸易公司(暂定名),占100%股权。公司表示,近年来,为满足消费者多种多样的购物需求,公司适时推出并加大进口产品方面的布局。目前,在国家大力发展海南自有贸易港的背景下,公司在海南设立全资子公司,将有利于公司整合进出口产品供应链,降低进出口产品成本。

  海南省海口市红旗连锁进出口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批发与零售业、票务服务、居民服务、设备租赁、电信业务代理、商务服务、房屋租赁等。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