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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矿业回复上交所关于公司2019年年报相关问询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辉)宏达矿业6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相关问询。

  宏达矿业表示,2020年,公司首要目标是保市场、保客户。此外,公司将紧跟国家能源产业发展政策,做强做精能源贸易业务,进一步做好风险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查漏补缺,对公司制度体系进行全面改善,争取维持贸易业务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2020年5月宏达矿业披露上海精银医疗拟收购悦乾投资持有宏啸科技剩余全部82.94%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持有宏啸科技100%股权,间接持有MIVIP80%股权。对于公司在医疗管理行业继续拓展的主要考虑及未来产业布局,公司回复表示,将以本次收购为契机,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开拓医疗服务板块业务,使公司的收入及利润进一步增长和优化,在提升抗风险能力的同时保持长久的竞争力。

  根据前期披露,公司在2012年实施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项目,交易对手方淄博宏达对此做出业绩承诺,但最终未能实现承诺业绩。公司已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淄博宏达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现已进入执行阶段,但淄博宏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于涉及其他诉讼事项,仍处于轮候冻结状态。对于上述业绩承诺履行事项的后续进展与相关安排,宏达矿业回复表示,公司已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淄博市中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淄博市中院于2016年8月15日向公司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2018年1月31日,公司收到淄博市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6)鲁03民初231号,淄博市中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2019年1月,公司收到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2018)鲁民终2026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淄博宏达上诉的请求,维持原判。公司在本次案件胜诉后,及时向淄博市中院提出了执行申请。2019年12月,公司收到淄博市中院发出的《执行裁定书》。淄博市中院对被执行人淄博宏达的财产依职权穷尽调查措施,除其持有的宏达矿业156.83万股股份因涉诉被轮候冻结外,未发现对被执行人淄博宏达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也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因此,淄博市中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未来公司将积极关注被执行人淄博宏达的财产情况,如若发现被执行人淄博宏达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将及时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维护上市公司及相关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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